博巴克
清代新疆喀什噶尔伯克。维吾尔族。道光六年(1826),张格尔率军窜犯喀什噶尔(今喀什)时,率众从叛。奉张格尔命,带兵自叶尔羌(今莎车)至柯尔坪抗御清军,被击败。张格尔覆亡后,窜逃浩罕。十年(1830),复随玉素普和卓内犯,任喀什噶尔回城阿奇木伯克。
清代新疆喀什噶尔伯克。维吾尔族。道光六年(1826),张格尔率军窜犯喀什噶尔(今喀什)时,率众从叛。奉张格尔命,带兵自叶尔羌(今莎车)至柯尔坪抗御清军,被击败。张格尔覆亡后,窜逃浩罕。十年(1830),复随玉素普和卓内犯,任喀什噶尔回城阿奇木伯克。
?—1649明末蒙古察哈尔部首领。全称额尔克孔果尔额哲,孛儿只斤氏。※林丹汗长子。崇祯七年(后金天聪八年,1634),父率兵西进青海途中病死。翌年,察哈尔部余众居地被后金攻克,与其母被俘,投降后金,献
又作“杆子祭”或“祭杆子”。旧时满族祭天仪式之一,为萨满教重大祭祀。分家祭与皇室、皇帝祭。家祭复分常祭与大祭。常祭每年春秋两次,择日致祭,仪式简单。大祭于冬至后祭祖的翌日举行,目的是祝全家平安、谢神保
清代云南维西土司对贡山县一带怒族征收的贡品总称。早在道光年间(1821—1850),维西康普土司喃文俊就向贡山怒族、独龙族索贡,规定每年每户交银1两、黄连或黄蜡1两、鹿皮2张,由土司派亲信征收,有时委
碑刻。明隆庆五年(1571)立。张翀撰。记明军杀壮族农民、掠牛马器械等情况。为研究壮族史韦银豹起义事件的实物资料。原碑下落不明。其文载于(光绪)《永宁州志·艺文篇》。
见“旭烈兀”(855页)。
官名。简称参政。唐、宋始置。辽、夏、金、元沿之。辽南面朝官中书省下设参知政事。金尚书省置2员,从二品,与左、右丞同为执政官,佐宰相治省事。元中统元年(1260),忽必烈即位后,于中书省置参政1员,多时
见“呾蜜”(1388页)。
即“者舌”(1348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改作穆苏卫,并说清代有穆苏噶珊,在宁古塔(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北,与敦敦窝集相近。
血缘公社时期额尔古纳河旁游猎鄂温克人“乌力楞”的家族长。鄂温克语音译,意为“公道人”、“正确者”。由“乌力楞”全体成年成员集会选举产生,任期不定(一说为3年)。一般由狩猎经验丰富、勇敢、能干、处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