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古里
见“博木博果尔”(2153页)。
见“博木博果尔”(2153页)。
怒语音译,意为“怒人使用的升”。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地区的怒族用以计量粮食的单位。系用竹筒制成,约20厘米高,口径约8厘米。实际过去怒族人所使用的升很不划一,与他们计量观念单薄有关。
金哀宗完颜守绪年号。1232年正月—四月,凡4月。
即“暑涟”(2221页)。
1869—1944清末民初著名伊斯兰教经师、阿拉伯文书法家。字植卿,经名苏来曼·阿布·凯里姆。云南通海县下回村人。回族。自幼承袭家教,先后从师开远合羽辉、纳兴荣,为清末著名经师马联元高足。精通阿拉伯文
见“女真进士科”(147页)。
①(? —1657)清初蒙古王公。祖莽古岱时由喀喇沁徙居土默特,遂为土默特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后裔,诺穆图伟徵子。后金天聪三年(1629),率众归后金。十月,以土默特塔布囊
见“益仓”(1945页)。
见“耶律倍”(1303页)。
见“女真字海龙摩崖”(148页)。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四等级。包括行宫司、荐人司、南院行宫三司、马院司、西院经治司、沙州经治司、定远县、怀远县、临河县、保静县、灵武郡、甘州城司、永昌城、开边城、三处工院(北院、南院、肃州)、边中转运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