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院王
西夏诸王位之一。位在第一。西夏文《官阶封号表》中在师位、中书位、枢密位之上。参见“官阶封号表”(1532页)。
西夏诸王位之一。位在第一。西夏文《官阶封号表》中在师位、中书位、枢密位之上。参见“官阶封号表”(1532页)。
辽朝对部分女真人的称呼。一作生女直,《辽史》常以“女直”称之。又因其未编入辽朝户籍,故又称不系辽籍女直。名称含义,当是因其社会发展较慢,相对熟女真而言。来源于黑水靺鞨。分布在今第二松花江以北,吉林省扶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区官名。维吾尔语音译。职司修建城镇街市、开山修路等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
见“定州丁零”(1528页)。
即“焦”(2250页)。
清代八旗佐领的名称之一。亦作轮管佐领。系由两姓或两姓以上所属人丁合编而成,佐领原非由一姓承袭,而是轮流执掌。《清通志》卷68载:“其户少丁稀,合编佐领,两三姓选为是官者,曰互管佐领”。互管佐领,八旗满
旧宗名。西藏地方政府于藏波战争后(1931),在原地东宗基础上建立的行政机构。参见“墨脱”(2508页)。
西晋时焉耆王。太康六年(285),遣子入侍西晋。娶※狯胡女为妻,生子龙会。西邻龟兹(今新疆库车一带),以遭龟兹王白山所辱,不忘于心。临终,嘱子会为之报仇雪恨。会立,举兵龟兹,灭白山,据其国。
明清湖广土家族土司名。明洪武六年(1373),以长官司改置。以覃起喇为安抚使,治今湖北宣恩县东北,隶施南宣抚司。元时为东乡五路军民府。元末,明玉珍置东乡五路安抚司(一作宣抚司)。明洪武四年(1371)
见“平越府”(503页)。
怒语音译,意为“出于同一始祖”。云南省碧江县怒族对氏族的称呼(福贡县怒族称“提其”,贡山县怒族称“勒”)。原先各个氏族都以血缘亲属关系结成一定的聚居村落,并以山岭、河谷、溪流和森林等作为各氏族的自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