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唐古部
契丹部族名。辽圣宗时(982—1031)以所辖唐古(※党项)族民户所置,为圣宗34部之一。其部民原为契丹皇族诸宫奴隶,后户口蕃息,时圣宗释免奴隶,置部,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部族军屯住本境。
契丹部族名。辽圣宗时(982—1031)以所辖唐古(※党项)族民户所置,为圣宗34部之一。其部民原为契丹皇族诸宫奴隶,后户口蕃息,时圣宗释免奴隶,置部,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部族军屯住本境。
见“罗殿国”(1418页)。
五代时吐谷浑部首领之一。吐[谷]浑节度使※王义宗后裔。历任北汉吐[谷]浑府都督留后、汾州团练使。北宋建隆元年(960),率所部与原后周昭义节度使兼中书令李筠共同反宋,与宋战于泽州(今河南晋城)南,兵败
五代后唐末帝(潞王)李从珂年号。934—936年,凡3年。
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又作俺卜罗万户。世祖至元二年(1265),国师(后升号帝师)八思巴与其弟白兰王恰那多吉返萨迦(今西藏萨迦县),总制院派遣官员阿衮、弥林前往协助在乌思藏设置“郡县”。约于五年(1
南朝时在部分南方民族地区建立的一种特殊地方行政机构。先后在南豫州、荆州、司州、郢州、雍州、益州、江州、湘州等少数民族聚居区设置,据《南齐书·州郡志》载:共有左郡65,左县138。与内地郡县不同,多以原
书名。宋司马光(1019—1086)撰。294卷, 《目录》、 《考异》各30卷。治平三年(1066)始撰,元丰七年(1084)成书,共历时19年。光,陕州夏县(今属山西)人,字君实,号迁叟,世称涑水
清军平定大小和卓木之乱的一次战役。乾隆二十四年(1759)闰六月,布拉呢敦(大和卓木)、霍集占(小和卓木)自※“霍斯库鲁克之战”溃败后,于七月初西遁阿尔楚尔岭(一称阿喇楚勒、阿勒楚勒,今帕米尔阿里丘尔
藏族地区葬俗中最高的一种葬式,佛教有名望的活佛和僧侣死后处理遗体的一种方法。起源于原始佛教以塔安置佛舍利之俗。其葬法:(1)较为普遍的是将火化的骨灰埋在砖塔内。(2)将骨灰盒或部分遗骸放在“灵塔”之塔
1633—1720东蒙古地区活佛。内蒙古昭乌达盟人。父名达赖。母名苏格苏尔。15岁娶妻,后因家庭不和,离家出走,到土默特左翼寺庙受戒为僧。从22岁始,先后在雅麻图、哈当和硕等地僻静山洞修行长达16年。
明代的一种驿站。景泰、天顺年间(1450—1464),明政府在北临沙漠,南至居庸,西抵云中,方圆千余里的地方,设暖铺69处,共有房舍831间,每铺相距10里。除沟通邮传,递送官方文书外,还负责接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