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设
见“十姓”(8页)。
见“十姓”(8页)。
见“毛拉穆莎·莎依然米”(361页)。
西夏大臣。党项羌族。夏桓宗(1193—1206)时官居殿前太尉。天庆五年(1198),受遣与枢密直学士杨德先赴金朝谢横赐。十二年(1205)九月,复与知中兴府通判刘俊德赴金朝谢横赐。
见“忽察”(1486页)。
书名。明回回人※李贽撰。又名《李氏续藏书》。27卷。为续其《藏书》之作。记明初至万历(1573—1602)之前,上自王侯将相,下至郡县名臣士庶人等4000余人事迹功过。按照所提反对以孔丘的言论为判断是
台湾高山族一支。有万余人(1975年)。分布卑南溪以南,知本溪以北的海岸区域,现属台东县卑南乡。以社为聚落单位,均有自己的社域,设首领、副首领,负责管理村社公共事务。社民(男)根据年龄分为青年级、成年
见“萧绰”(1990页)。
?—1850清道光朝湖南瑶民起义首领。湖南新宁县人。瑶族。道光二十七年(1847),曾参与新宁瑶民首领雷再浩起义,为雷再浩得力部将。雷再浩失败牺牲后,在新宁聚集残部,重振反清力量。二十九年(1849)
唐代南唐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近代人研究,疑为“蒙巂”异写。在今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北部至漾濞彝族自治县一带。由南诏王遣子弟镇守。参见“十睑”(8页)。
见“撒只剌河卫”(2495页)。
见“皆木玛”(16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