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周明皇帝
见“宇文毓”(899页)。
见“宇文毓”(899页)。
民间的社会组织。又称合款、合榔。湖南、贵州、广西苗、侗、水、布依等民族村寨组成的带有农村公社性质的社会组织。宋代记有:“彼此歃血誓约,缓急相援,各门款”(见《溪蛮丛笑》)。款,有大小之分,小款由三五或
参见“三受降城”(52页)。
见“普剌”(2289页)。
参见“拉孜”(1366页)。
藏语“乃果尔”,“却果尔”意译。藏传佛教信徒的一种宗教活动。由对佛表示尊敬的一种礼仪演化而来。认为能常围着寺庙、神堂、佛像、经塔、圣山、圣湖等,按顺时针方向(※本教为逆时针方向)绕行,并坚持十万数十万
又作“炒伍侕尀”。契丹语,意“战时”。契丹族对“腊辰日”的称谓。俗于是日,皇帝配甲,并率诸司使以上臣僚共着戎装,五更坐朝,奏乐饮酒,毕,依等次赐甲仗、羊马。
即“桂娄部”(1802页)。
书名。清末杨景升纂。8卷。首列图5,次序7篇,次凡例,次目录。卷一:历史、政绩录、兵事;卷二:选举、耆旧、列女;卷三:地理、森林、户口、水利、贡赋;卷四:动物、植物、矿物;卷五:商业、实业、风俗、宗教
见“赫哲族”(2422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杂布提默克塔布伯克、沙卜提莫提克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教授经文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