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丘
明代云南顺宁土官。布郎族。土知府勐吾子。洪武二十三年(1390),袭职为顺宁(今云南凤庆)土知府。与土知府子丘等,拒绝向明朝输赋,并自相仇杀,争夺统治权。明廷大理卫指挥郑祥,移师至甸头征讨,寨破,请降,愿输赋。其死后,土把事阿罗等复起事。
明代云南顺宁土官。布郎族。土知府勐吾子。洪武二十三年(1390),袭职为顺宁(今云南凤庆)土知府。与土知府子丘等,拒绝向明朝输赋,并自相仇杀,争夺统治权。明廷大理卫指挥郑祥,移师至甸头征讨,寨破,请降,愿输赋。其死后,土把事阿罗等复起事。
西羌的一支。见: “参狼羌”(1551页)。
?—约1695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车臣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噶尔玛次子。康熙二十九年(1690),因叔父札萨克洪俄尔岱青为准噶尔部噶尔丹所掠,代领其众,率属入科尔沁界,附亲王沙津
辽代奚(又作库莫奚)族部族名。原为奚将胡损一个门的名称。《辽史·国语解》称:“堕瑰,门名,辽有堕瑰部。”奚族初有5部,辽太祖五年(911),悉入契丹,号五部奚。天赞二年(923),奚将胡损恃险坚壁于箭
明代乌思藏地方官署名。建置年代不详,其地在今西藏昂仁以西地区。史载洪武十四年(1381)十二日,遣人泐明出使西域之宗随入朝贡方物,赐其使。
吐谷浑之省称。见“吐谷浑” (766页)。
参见“回回司天监”(784页)。
门巴族葬俗之一。流行于西藏门隅地区。用于婴幼儿。用盐水洗净尸体,装入盛有干沙的木匣,封实木匣后,放置于屋顶的角楼。数年后弃木匣于河里。
书名。全名《瑜伽自在尊者米拉日巴传》。成书于明弘治元年(1488)。作者乃久巴查通杰布,又名藏嫩黑如迦桑结坚参。全书通过※米拉日巴(1040—1123)的苦修一生而及道的过程,对异僧俗人等效仿其行,在
①高句骊国官号。《北史》载:其国“大官”凡十二等级(《周书》加“褥萨”言为十三级),分掌内外事。此为第八等级(《新唐书》将其置于第五等级)。位于※“太大使者”之下,※“小使者”之上。《后汉书》、《三国
即“答儿罕”(223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