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路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公粮,但需替土官割路草,保持道路通畅,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公粮,但需替土官割路草,保持道路通畅,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收回。
清代新疆重要水利设施。又称“阿布德拉布哈”。同治十年(1871),由驻守塔尔巴哈台的锡伯、索伦、达斡尔等营军民共同开凿。全长60多里,对促进当地农业生产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书名。日本鸟居龙藏著。1903年出版。中译本由国立编译馆译。1936年商务印书馆出版。全书507页(附照片约百张余)。内容除第一章旅行日记,翻译本删去外,其余共9章,包括苗族语言、体格、风俗、服装、芦
岭南古郡名。秦始皇平定岭南越地后于三十三年(前214)置。以任嚣为郡尉。治所番禺(今广州)。辖境相当于今广东滃江、大罗山以南,珠江三角洲及绥江流域以东,包括广东大部分地区。为南越人聚居地。始皇建郡后,
见“懿璘质班”(2585页)。
碑名。亦称“毌丘俭丸都纪功刻石”或“毌丘俭丸都纪功碑”。立于三国魏正始年间(240——249),光绪三十年(1904)因修路发现于今吉林省集安县治西20余里之板石岭西岔(亦称小板岔)。碑已破残,仅存5
?—1692①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古八世孙,土谢图汗※察珲多尔济长子。康熙二十五年(1686),随父赴库伦伯勒齐尔盟,授札萨克。二十六年,率宰桑额尔德尼额尔克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东北部。永乐十二年(1414)十二月,其长官遣使入朝贡马,依例赐钞、币、袭衣等。宣德三年(1428)九月,故土司子霍则入朝贡马、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
蒙古族的膳食之一。流行于内蒙古昭乌达盟地区。其作法是:在锅里放牛肉块,煮至八成熟时放米,加大枣和红糖,煮成干粥即成。该粥营养丰富,热量大,多在寒天食用。当地的俗话说“吃了都厚巴,数九寒天也不怕”。
元代河名。又译那江、纳兀河、纳浯河、恼河、猱河。即今嫩江。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叛王乃颜、合丹据有其地。同年和次年,元军连败叛军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