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江
即“马訾水”(179页)。
即“马訾水”(179页)。
亦作都木达洪。蒙古语音译,意为“中等地位者”、“普通人”、“无职务者”。蒙古社会平民阶级中的中等户。一般不担任官职,拥有一定财产,少数拥有家仆。平时是封建领主征用实物的主要对象,战时充当骠骑兵,装兜兵
参见“山哈”(118页)。
旧时萨满祭具。一种有柄的单面鼓。流行于东北地区,满族地区较盛行。径圆不等,一般为1.5尺左右,鼓面覆以牛皮或厚纸,冒铁圈,柄上缀以铁环数个。亦有加鼓鞭者,鞭长约1.2尺,皮制。满族入关前,各家行跳神、
景颇语音译。解放前云南陇川邦瓦景颇族地区“山官”(辖若干村寨的世袭首领)委任管理村寨之代理人。随着“山官”辖区的扩大,难以独自管理,遂从其辖区内委任一个有威信和办事能力强的人代为处理村寨事务。授职时对
见“散毛宣抚司”(2169页)。
即“段廉义”(1699页)。
见“乞忽卫”(123页)。
清代武备院下管辖骲箭匠人之官。秩八品。※骲箭,又名响箭,用于教阅或通讯、传檄等。原定,内务府武备院设鸣镝匠以造响箭,设鸣镝匠※穆昆达(即骲头作族长)管辖。康熙(1662—1722)中,锡伯族鸣镝匠先后
见“阿票”(1197页)。
书名。元代回回人※萨都剌撰。14卷,诗余1卷,附录4卷。由其远孙萨龙光于清嘉庆十二年(1807)重新编刊。内容多写自然景色、讴歌山川壮美之作,亦有咏史怀古、反映民间疾苦及揭露、讽刺、谴责社会矛盾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