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吉剌
即“弘吉剌”(644页)。
即“弘吉剌”(644页)。
明代四川土司名。正统五年(1440)七月置。隶松潘卫。治所在今四川松潘西毛儿盖。时松潘百户凯向松潘卫指挥使司报称,近已招抚各番寨“生番”13000余户,请设衙署辖之。英宗许之,遂置芒儿
满语音译。清代八旗满洲、蒙古、汉军中勋臣封爵之一。分为三等。后金天命五年(1620),分世爵之一——总兵官为三等。天聪八年(1634),遵满洲旧俗,统改八旗官爵汉名为满名,一、二、三等总兵官对等改为一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百尔瓜忒为辽太宗※永兴宫下之一抹里。
西夏文译汉文兵书。原汉文本全称《黄石公三略》,作者佚名,伪托黄石公撰。西夏文译者佚名。木刻本,蝴蝶装,页面18.5×11.5厘米,面6行,正文行13字,注解小字双行占1行,行21字。版口有篇名和页码。
清加强统治青海蒙古之条款。雍正二年(1724),青海蒙古和硕特部罗卜藏丹津之乱平定后,抚远大将军年羹尧奏准施行。主要内容有6方面:一、不准青海蒙古人自称盟长,并扰累番众。二、不准和硕特部兼并喀尔喀、辉
又作“九脚白旗”、“九游白旗”、“九斿大旗”、“九足白旄纛”。指有九条飘带的纯白大旗。古代蒙古人崇九尚白,以九为重,以白为吉,故此旗寓高贵吉祥之意。1206年,铁木真于斡难河(今鄂嫩河)源头召集贵族大
秦代南郡诸少数民族所织的一种土布,用以交纳赋税,因称幏布。秦惠文王(前338—前311年在位)时,定其民户岁纳8丈2尺。汉袭秦制,仍令其民以此纳赋。
见“萧挞里”(1996页)。
即“乌黎”(331页)。
古地名。约指今太子河注入辽河后流段附近。贞观十九年(645),唐太宗亲征高丽,曾临时驻此。亦为今辽宁海城县西三岔河的古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