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署名。见“东布特哈”(513页)。
见“昭烈皇后”(1648页)。
见“索诺木达尔扎”(1833页)。
藏语音译,意为“祖地”或“佃田”。指解放前藏族地区领主出租和大差巴转租的地。租种此地的农奴多为中等农奴水平以上的户。承租者根据土地好坏,交定额租,一般为一※克地交青稞四至六克,不交其它差税。通常情况下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有温泉、哈拉河、伊逊河。东接车臣汗部中右后旗,西至萨喇博罗图,南邻本部中旗,北抵本部中左翼末旗及军台。有佐领1。会盟于汗阿林盟。旗札萨克为土谢图汗察珲多尔济从弟锡布推哈坦巴图鲁,
唐代奚族将领。文宗大和四年(830)率兵攻唐,为唐将李载义所败,被执。文宗赐冠带,授右骁卫将军。
元代河名。又译塔兀儿、塔兀、桃温、托吾儿。今内蒙古洮儿河。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叛王乃颜、合丹据有其地。二十六年,元军大败叛军于此。
明代藏区地名。又译作上隆卜、上隆布。在今青海玉树通天河流域之结隆乡。宣德二年(1427),其地部落首领奉朝命护送,照料明使乌思藏之太监侯显过境。
见“兀里奚山卫”(111页)。
旧时文书加盖印信,分为两半,当事双方各执一半,查验骑缝半印,作为凭证。明代有调军勘合、军籍勘合。清代官吏使用驿站马匹,须查验邮符,称勘合。又官府文簿,编立字号,由上官用关防盖半印,称勘文簿。明清对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