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都统
清代新疆迪化州军事长官。统辖乌鲁木齐、巴里坤、古城、吐鲁番、库尔喀喇乌苏,哈密等处满、汉官兵。乾隆三十八年(1773)由参赞大臣改置。驻巩宁城(乌鲁木齐满城)。下设副都统、办事大臣、帮办大臣、领队大臣、提督等官,分领前述诸地军务。衙署设印房、粮饷、驼马3处。每处各置章京1员、笔帖式1员。别有委笔帖式、书识员数不等。隶伊犁将军节制。同治三年(1864)为回民起义军攻杀。十年(1871)复置。光绪十年(1884,一说1882)裁。
清代新疆迪化州军事长官。统辖乌鲁木齐、巴里坤、古城、吐鲁番、库尔喀喇乌苏,哈密等处满、汉官兵。乾隆三十八年(1773)由参赞大臣改置。驻巩宁城(乌鲁木齐满城)。下设副都统、办事大臣、帮办大臣、领队大臣、提督等官,分领前述诸地军务。衙署设印房、粮饷、驼马3处。每处各置章京1员、笔帖式1员。别有委笔帖式、书识员数不等。隶伊犁将军节制。同治三年(1864)为回民起义军攻杀。十年(1871)复置。光绪十年(1884,一说1882)裁。
见“越里笃”(2191页)。
?—1678清朝将领。满洲正蓝旗人。佟佳氏。骁骑校法萨哩巴图鲁之长子。顺治二年(1645),任礼部笔帖式。累迁至员外郎。十四年(1657),授护军参领。康熙二年(1663),随靖西将军穆哩玛征湖广李来
即“安市城”(907页)。
书名。为研究吐蕃在新疆所留木简文书的专著。英文书名为:《Tibetan Liter-afy Terts and Documcents Concerning ChineseTurkestan》, 英托玛
?—1901清末蒙古王公。内蒙古敖汉旗人,博尔济吉特氏,色丹诺尔多克子。光绪五年(1879),继承札萨克多罗郡王位。俗称“大胡子王”。十七年(1891),以金丹道教起事,将家迁召格图。本人遭义军包围,
古族名。又名蒲蛮。明清文献对布朗、德昂族的称谓。其俗,青红布裹头,项以青小珠贯而系之,多者为贵,无则为贱。下穿花裙,身挂花套长衣,膝下系黑藤数道。妇人绾髻于脑后,以花布围腰为裙。赤脚而行,涉水登山,其
见“乐都”(611页)。
见“隆禧总管府”(2138页)。
见“席力图召”(1922页)。
藏语音译,意“薪饷局”。原西藏地方政府直属发放薪饷的机关。因设布达拉宫下,故名。设僧俗官员专管发放藏军军饷和政府官员薪金,及新征兵之军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