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喇特后旗
参见“乌喇特中旗”(349页)。
参见“乌喇特中旗”(349页)。
乌兹别克语音译,意为“商业繁荣区”。与维吾尔语“巴扎尔”相似而略有区别。前者主要指经常性商业网点,而后者是指定期贸易场所。乌兹别克人商业,主要是从事中亚运货到新疆,将一部分销售给新疆各族人民,一部分转
见“岁班卫”(777页)。
蒙古语音译,意为“承担赋役的人”。在蒙古封建领主制度下,作为领主的属民,承担各种赋役。清译作“所属之人”、“所属旗人”。分为两种:向大领主承担赋役的小领主,亦可以此称之。通常主要是指占人口百分之八十以
见“阿尔巴布伯克”(1241页)。
我国海南省部分汉族使用的一种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泰语支,分布于海南省北部一东起南渡江,西迄临高县的新盈港,南以琼山县的遵潭、澄迈县的白莲和儋县的南丰为界,北濒琼州海峡,包括临高全县和儋县、澄迈、
书名。柯绍忞撰。257卷。内本纪26卷,志70卷,表7卷,列传154卷。1920年成书。1930年修订付印。作者清光绪十二年(1886)进士,入翰林院后,借馆藏《永乐大典》等书,抄录有关元代史料,又博
旧婚俗之一。又称台拉各、脱俩。源自阿拉伯语,意为“休妻”。流行于西北等地维吾尔、回、东乡、撒拉等信奉伊斯兰教各族中。当男女双方婚后感情破裂时,若丈夫对妻子说一次“塔拉克”,彼此便解除夫妻关系。倘要再恢
金大臣。女真族。必兰氏。贞祐(1213—1217)初,累官宁化州刺史。二年,迁同知真定府事,权河北、大名宣抚副使。三年,以保全赞皇县(今河北赞皇)功,遥授安武军节度使,改昭义军节度使,充宣抚副使。加授
?—1692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钮祜禄氏。※额亦都孙,参领敖德第三子。初任侍卫,署巴牙喇甲喇章京,从征湖广、云南有功,实授。康熙十三年(1674),以耿精忠叛应吴三桂,由福建掠江西,受命随安亲王岳
?—572北齐大臣。字丰乐。朔州敕勒(高车)斛律部人。左丞相※斛律金次子。机警善射。东魏时,历拜征虏将军、安西将军,封大夏县子,授通州刺史。北齐天保元年(550),进征西将军,别封显亲县伯。河清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