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伊犁界约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82年10月29日(清光绪八年九月十八日),清朝哈密帮办大臣长顺与俄国七河省省长弗里德在伊犁签订。此条约为※《中俄改订条约》第七、九条的派生物。共3款。规定自那林哈勒噶山口起至伊犁东北喀尔达坂止,共设界碑33处,其走向是:那林哈勒噶山口、特克斯河、苏木拜河、沙尔奎山、廓里扎特村东的特奇勒小山、霍尔果斯河、顺阿拉奎山至喀尔达坂。根据此约,俄国侵占了霍尔果斯河以西至博罗呼济尔、廓里扎特村至春济卡伦之间、苏木拜河至达喇图河之间的中国领土。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82年10月29日(清光绪八年九月十八日),清朝哈密帮办大臣长顺与俄国七河省省长弗里德在伊犁签订。此条约为※《中俄改订条约》第七、九条的派生物。共3款。规定自那林哈勒噶山口起至伊犁东北喀尔达坂止,共设界碑33处,其走向是:那林哈勒噶山口、特克斯河、苏木拜河、沙尔奎山、廓里扎特村东的特奇勒小山、霍尔果斯河、顺阿拉奎山至喀尔达坂。根据此约,俄国侵占了霍尔果斯河以西至博罗呼济尔、廓里扎特村至春济卡伦之间、苏木拜河至达喇图河之间的中国领土。
清代皇室庄园。归皇帝支配。未入关以前时期,已有庄园之设;入关定都以后,相继设千余庄。粮庄,以输皇粮;银庄,以缴皇银;祀典,以供牲猪;奉先殿进鲜,以供鱼雉;内厩,以供豆秸。分封王公,制以其爵次之别,分别
书名。明末清初回族人※张忻撰。此书旨在考释伊斯兰教本末:“以教天下万世”。收有不少汉文载籍中与伊斯兰教有关的记载。早佚。今存有其《自序》1篇,作于崇祯七年(1634),收入清人刘智《天方至圣实录》中。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姑要啰”。属次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6承旨、6都案、14案头。
书名。元余阙(1303—1358)撰,门人郭奎、张毅辑。9卷。阙,先世为色目人,居武威,父官庐州(今安徽合肥),遂为庐州人。字廷心,一字天心。元统元年(1333)进士,累官淮南行省左丞,分守安庆,至正
简称“原字”或“小原字”。组成契丹小字的最小读写单位。每个契丹小字分别由1至7个不等的原字组成。据现有资料统计,原字总数为510余个。参见“契丹文字”(1565页)。
见“哈剌䚟”(1636页)。
见“仆固俊”(318页)。
唐宋时中国西南僚人的一大支系。参见“僚人”(2454页)。
?—1824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姓呢玛奇氏,其先世居苏完。达三泰子。初由闲散随征湖北,镇压白莲教起义。嘉庆二年(1797),授蓝翎侍卫。次年,歼灭黄号首领齐王氏、姚之富等,擢三等侍卫。五年底,以二
即“舜化贞”(226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