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丹
东丹国的省称(510页)。
东丹国的省称(510页)。
480—516南北朝时吐谷浑王族。字龙宝,河南洛阳人。洛州刺史吐谷浑豊之子。吐谷浑王阿才(又作阿柴)曾孙。其先祖头颓约于北魏太平真君五年(444)逃北魏,后世居其地。玑“处武怀文,博畅群籍,善文艺,爱
见“耶律石柳”(1308页)。
即“蛮书”(2272页)。
突厥汗国官号。其意谓“肉”。《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几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突厥“谓肉为安禅,故有安禅具泥,掌家事如国官也。”
见“满五索”(2389页)。
元代指将破损之昏钞(烂钞)焚毁。大都(今北京)及诸路交钞库(又称行用库)按户部所定昏钞倒换体例,以料钞(又称新钞)易昏钞,所换昏钞加盖印讫退入库。每季各路令纳课正官解赴省部或行省烧钞库焚毁,由行者或廉
?—1191金朝大臣。字仲泽。渤海族遗裔,尚书令※张浩子。少聪慧好学,被父誉为家中之千里驹。贞元二年(1154),赐进士及第,历迁左补阙、大兴县令、礼部员外郎、翰林待制。大定八年(1163),改刑部郎
清代喀尔喀蒙古的法令汇编。亦称《喀尔喀吉鲁姆》、《喀尔喀三旗法典》。由喀尔喀王公领主分别制订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至乾隆三十五年(1770)。其法律效力自诸法令颁行日起维持到1924年第八世哲布尊
即“嘎山达”(2449页)。
?—1719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舒穆禄氏。初为笔帖式,继授内阁中书,迁内阁侍读。康熙四十五年(1706),授侍郎。四十八年(1709),奉命赴藏协同内阁学士拉都珲办事。四十九年,擢漕运总督。任内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