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灵庙碑记
白族古碑。明代景泰元年(1450)秋刊刻。五峰兰雪道人杨安道书并篆额,白族石匠杨宗刻字。正文17行,行11至41字,右行,正书。原碑立于云南大理喜洲凤阳村三灵庙内,已毁,唯留拓片。所记乃南诏、大理国神话和史实,为研究当时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料,可与《纪古滇说集》、《南诏野史》、《滇载记》、《白国因由》等互相参证。
白族古碑。明代景泰元年(1450)秋刊刻。五峰兰雪道人杨安道书并篆额,白族石匠杨宗刻字。正文17行,行11至41字,右行,正书。原碑立于云南大理喜洲凤阳村三灵庙内,已毁,唯留拓片。所记乃南诏、大理国神话和史实,为研究当时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料,可与《纪古滇说集》、《南诏野史》、《滇载记》、《白国因由》等互相参证。
官名。满语音译。“阿敦”意为“牧群”,“昂邦”意为“大臣”。即清代内务府上驷院卿,设2员,正3品。参见“阿敦”(1198页)。
即“呼兰若尸逐就单于”(1392页)。
?—1690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由侍卫累官内大臣。康熙十六年(1677),奉命同一等侍卫塞呼礼等往查长白山形势及清室祖先发祥地,以酌定祀典。由盛京至吉林乌喇地方,最后达长白山。返京后,奏报勘察详情
①北方古族名。亦作翟,因狄人主要居住在北方,故又称“北狄”或“北翟”。一说狄即商代之鬼方、周代之“狁”。史载,周族先祖不膹、公刘等居于“戎、狄之间”。《毛诗故训传》云:
参见“巴特满”(412页)。
湖名。亦作库库淖儿。蒙古语音译,意为“青海”。即今青海湖。蒙古宪宗四年(1254),蒙哥汗曾邀会诸王于湖西,并于日月山麓盟会祭天。元时环湖吐蕃诸部属脱思麻路所辖。
维吾尔语音译。解放前新疆维吾尔族人民的一种宗教负担。系指人死后送给伊玛目的钱物。
见“藏币”(2567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巴吉格尔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税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废(1887)。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绰罗斯氏。※僧格第三子。康熙十年(1671),僧格被异母兄车臣杀害时,以年幼,附牧其叔噶尔丹。二十七年(1688),随噶尔丹袭扰喀尔喀,领兵掠额尔德尼昭(汉籍名光显寺)。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