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6晋平阳襄陵(今山西襄汾东北)人,字伯道。少孤,以孝称。举灼然二品,为吴王文学,累迁河东太守。永嘉末,没于石勒,长史张宾荐为参军。寻与妻子出逃,以力不能,弃己子而全弟之遗孤,论者贬誉不一。辗转
书名。元张伯淳撰。十卷。凡文六卷,诗三卷,词一卷。至正六年(1346)刊于家塾。明宣德年间,其曾孙铨及玄孙淑又修补刊行,刊本罕见。诸家书目所著录者,均为抄本,或题《养蒙先生文集》。
官名。北宋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改供备库使置,为正七品武阶官,属大使臣。清乾隆二十年(1755)改怀远将军置,为武职中属绿营者从三品之封赠。三十二年,属八旗者从三品亦封此阶。五十一年,改为
1611—1674明末清初浙江桐乡人,字考夫,号念芝,因居杨园村,学者称杨园先生。明末诸生。初受业于刘宗周,后专意程朱。明亡,归居乡里课蒙终身。倡居敬穷理,践履笃行,力主耕、读不容偏废,无以空言著书。
朝仪制度。即由纠仪官员纠察朝仪。明代由纠仪御史及锦衣卫校尉纠察朝臣仪节。每逢朝会,有御史二人,锦衣卫校尉五百名,于南京奉天门下,监视朝臣举止。失仪者即剥去衣冠,执送镇抚司狱受杖。至万历时,始改为罚俸。
即“北周宣帝”。
即“乞颜”。
?—195东汉安定朝那(今宁夏固原东南)人,字义真。皇甫规之侄。初举孝廉、茂才。灵帝时征为议郎,迁北地太守。黄巾起义爆发后,上书建议解除党禁,出宫中藏钱及西园厩马供给军士,灵帝纳之。旋为左中郎将,与右
官名。南朝梁、陈置,属建康令。职掌与廷尉监略同,为高级审判官。梁四班,陈七品。参见“建康三官”。
官府的刑徒奴隶之称谓。男称隶臣,女称隶妾,合称隶臣妾。来源于罪犯及其家属、战俘等。《睡虎地秦墓竹简》中载:士伍盗窃价值超过百一十钱者,“耐为隶臣”。“寇降,以为隶臣”。隶臣妾用于农耕、手工业、营建及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