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台少监
官名。见“麟台”。
官名。见“麟台”。
汉朝诸侯王因罪削夺国邑。有削部分或全部,视罪行而定。《汉书·刘濞传》: “赵王有罪,削其常山郡。胶西王以卖爵事有奸,削其六县。”
金朝官署名。亦称都麴酒使司,掌酿酒业的课税。设使、副使主司事,秩从六品、正七品。下设都监二员,正八品; 司吏四人,公使十人。凡京都及真定设都麴酒使司,它处置酒使司。
①诸侯卿大夫对天子自称。《礼记·典礼下》:“列国之大夫入天子之国曰某士,自称曰陪臣某。”郑玄注:“陪,重也。”孔颖达疏: “其君已为王臣,己今又为己臣之臣,故自称对王曰重臣。”南朝诸王公侯国官袭用。明
官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九年(1272),掌禁军中的阿速军士。二十三年,归隶前、后卫。武宗至大二年 (1309) ,分属于左、右阿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仍各置达鲁花赤。
太平天国前期所设事务性典官衙之一,所掌似为主管天京的贸易与市场管理。陈作霖《可园备忘录》:“时贼中买卖衙方立杂行,有机匠,菜园名目,外舅与家君议乘此图一容身之地,而留予暂匿伪衙。”后来各行业分立机构,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洪武十年(1377)置神宫内使监,设令,正五品,丞,从五品,司香奉御,正七品,典簿,从九品。十七年改神宫监,改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奉御一人,正八品。后再改置
官名。明朝永乐(1403—1424)时迁都北京,于南京官置,一人,从七品,仍掌司言责,纠劾百官,稽察南京吏部之事。
见“应天府尹”。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职岁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主管财政支出的事务。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所属有掌出上士,正三命;掌出中士,正二命。相当于《周礼》天官职岁之职。
官署名。管理东宫供奉诸事,北齐始置,设中庶子、中舍人、通事守舍人、主事守舍人,各四员,领殿内、典膳、药藏、斋帅等局,各有属官。隋朝沿置,兼典经籍,设左庶子二员、内舍人二至四员、录事二员、主书令史四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