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诗词>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高等巡警学堂

高等巡警学堂

专科学校名。清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庆亲王奕劻在筹办京城善后协巡总局之时,即与顺天府日本警务衙门事务长官川岛浪速订立合同,创办警务学堂,隶工巡总局,这是我国警察教育的开端。警务学堂以川岛为监督,初期以训练巡警为主,每期三个月,后改为半年,旋又增设高等科,专门培训军官。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巡警部成立,改警务学堂为高等巡警学堂,以教授高等巡警学生,造就警务人员为宗旨。设总理、监督各一人,为学校的正副主官;下设庶务、斋务提调各一人,文案官、会计官、杂务官、监学官各一人,教习临时酌定,另设司书生、夫役等。学生分为正科、专科、简易科,授以巡警必需之学术科目。并附设教练东所、教练西所,为短期培训巡警之所,各设总办一人,会办一人。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民政部成立,高等巡警学堂改属民政部。初沿巡警部时期旧制,设正科、专科、简易科,后改简易科为巡警教练所。在正科、专科学习的称学生,在教练所学习的称学警。正科学制为三年,招收中学堂及其同等学堂的毕业生,或招收廪生、增生、附生入学。专科学制为一年半,招收有经验的巡官入学。教练所每期三个月,为训练在职巡警的学堂。设总办、监督、提调各一人,教习若干人,监学、庶务、文案、会计、藏储各一人,医官、班长、班副、司事、司书若干人。其中班长、班副的职掌为辅助监学官处理一切应办事项,兼教兵操、体操、柔术、剑术等。

猜你喜欢

  • 库伦理事官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九月三十日公布的《库、乌、科、唐各理事公署编制章程》的规定,在库伦、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唐努乌梁海各部商民聚居地方得酌设理事官,管理地方商务及警卫事务。

  • 茂才异等科

    科举制科之一。唐宋设置,属长才类。本为汉代察举的科目。唐于景龙三年(公元709年)诏举,王敬从等二人及第。宋于仁宗时诏举,天圣九年(公元1031年)七月, 富弼及第; 景祐元年(公元1034年)张方平

  • 却本堪布

    唐古特官。清分设于前后藏,为达赖与班禅宫中之官。员额各一人,在宫内管理诵经、礼拜、供养等事,其对下对外的权力甚大。民国时期沿置。

  • 志士

    宋朝士名。徽宗政和八年 (1118)置,以赐在学选人,从九品。

  • 会表

    天子会诸侯或诸侯之霸主会诸侯时,诸侯皆依次设位并在其位置立标志,谓之会表。《左传·昭公十一年》: “叔向曰: ‘单子其将死乎,朝有著定,会有表, 衣有��, 带有结, 会朝

  • 右御史台

    官署名。唐中宗神龙元年 (705) 改右肃政台置,睿宗景云三年 (712)废,玄宗先天二年(713)复置,督察诸州,寻废。参见“御史台”。

  • 常侍曹

    官署名。西汉成帝初置尚书四人,分四曹,其一为常侍曹。东汉因之。为尚书六曹之一,主公卿事,设尚书主之,有左、右丞各一人,侍郎六人,令史三人。官署名。汉朝尚书分曹办事,常侍曹为其中之一。掌管丞相、御史、公

  • 任命人员考试

    选拔公务员的考试。国民党政府规定,任命人员指政务官以外的公务员,其考试分普通考试、高等考试和特种考试三项。普通考试和高等考试的区别,一方面是以教育程度为根据,一方面是以任用等级为依归,是与教育制度和文

  • 不世之君

    罕见的好国君。《三国志·魏书·陈思王植传》:“《书》曰:有不世之君,必能用不世之臣;用不世之臣,必能立不世之功。”

  • 正印官

    明清对地方各级长官之统称。如布政使、知府、知县等。以其主管一级政府之政务,有僚属,且所用印为正方形,故名。简称“正印”。明清制度,正规职官用的印为正方形的,称正印,因此,称正规官员为正印官;临时委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