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僚
官场用语。指官府僚佐中地位最高者。常指长史,如分置左、右,则以左长史居首。
官场用语。指官府僚佐中地位最高者。常指长史,如分置左、右,则以左长史居首。
服饰名。清朝官服之一。冠胎高耸,略呈圆锥形,上有顶珠为饰,乃最尊之礼冠。冬称暖帽,夏称凉帽。凡遇殿廷朝会,坛庙祭祀等隆重典礼戴用。有帝后之冠与品官之冠。皇冠顶金龙三层,饰以东珠、大珍珠,冬用薰貂、玄狐
官署名。清初兵部所属机构。顺治十一年(1654)设。掌捕政。置满洲左侍郎、汉右侍郎各一人,满、汉左、右理事官、司务郎中均各一人,员外郎满洲七人,汉军八人、汉一人,主事满洲二人,汉军一人,汉六人。十二年
见“权发遣”。权知是暂时代替的意思。宋朝初期,差遣官员治事,在官衔前常带有“知”字,“知”是主持的意思。其暂时代替者称“权知”,以后遂被沿用。如权知枢密院事,权知某州某府等。品秩低的任品秩高的职务时,
即“侍郎右选”。侍郎右选郎中的简称,见“侍郎右选郎中”。
文书名。上行文。清朝内务府所属各单位呈送府堂核办的文稿。主要内容有: 呈报、呈领各处庄头、园头交过地租、杂差银两及拖欠银两情况; 呈报、发放和奏销官员、兵丁、杂役、孀妇等米石、银两等。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江苏清吏司副长官。简称江苏司员外郎。雍正十二年 (1734)设。满、汉各一人,从五品。佐郎中掌司事。光绪三十二年 (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名。清朝内务府都虞司之职官。额设五人。佐郎中理司事。
官名。清末理藩部领办处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二人,正五品、从五品、正六品不等,奏补。主管本处事务。
隋炀帝时府兵十二卫中的两卫。本名左右卫府,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改置, 掌宫掖禁御,督摄仗卫,所领府兵称骁骑卫士。设大将军(正三品)一人,将军(从三品)一人,武贲郎将(正四品)四人,武牙郎将(从四品
唐代配备给亲王府属官的服役人员。《通典·职官十七》说:“凡亲王府属并给士力,其数如“白直”,开元中准钱发给,为官员月俸的组成部分。参见“白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