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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的等级之一。唐制为七等州的第二等,宋制为八等州的第二等。参见“望”。
州的等级之一。唐制为七等州的第二等,宋制为八等州的第二等。参见“望”。
官名。西周置。掌田猎。《左传·襄公四年》: “兽臣司原,敢告仆夫。”杜预注: “虞人掌田猎”,“兽臣,虞人”。“虞人”的别称,掌田猎。《左传·襄公四年》:“兽臣司原,敢告仆夫。”集解:“兽臣,虞人。”
官名。三国魏置。北魏沿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职员令定为八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变。北齐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八品。杂号将军名,三国魏置,掌帅军征伐。《三国志·魏书·田豫传》:“遂转豫为汝
官署名。南朝于重要水口置津主,其职掌为检查出入行旅及所携货物,收其课税。隋初于都水台置诸津署,上津每津置尉一人,丞二人;中津每津置尉、丞各二人。下津每津置典作一人,津长四人。唐代于诸津各置令一人,正九
官职制度文书。又称“勋案”、“勋簿”。北魏时记载将士军功勋劳的文簿。由主将在每次战事结束后将部属的勋劳记于黄素之上,注明所立战功应授的阶数。勋书上原来只列姓名、阶级数,不记载所属单位,肃宗时因窃冒军功
官名。即“文选司员外郎”。
官名。东汉置,名义上隶属少府,秩四百石,以宦者任之。官名,汉置,属少府,为画室署长官,俸四百石,掌管画室。参看“画室署”条。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急救受伤官兵。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将军。
官名,汉时东海中有投马国,其长官称弥弥。《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南至投马国,水行二十日,官曰弥弥,副曰弥弥那利。”
以防御使为长官之州。宋朝为六等州之第四等,位观察州下、团练州上。防御使不赴任者,以他官判、知,属官有防御推官等,又有防御副使专授左降官。辽朝亦置,低于团练州,设防御使、防御副使、防御判官、州学博士、助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京外奏咨减等、盗犯定地、编发给官兵为奴事项,并复核奉天、吉林、黑龙江、山西、山东、察哈尔右翼、绥远城、归化城刑事民事案件。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