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试
清朝童生取得生员资格的第三级考试。凡经县试、府试两级考试录取的童生,即可参加由各省学政主持的考试。因学政别称提督学院,故名。录取者即可入府、州、县学,成为生员。
明清时科举考试的方式之一。明制,两京浙江设学院,余设学道,清初因之, 后各省均改为学院, 院试由经过府试录取的士子参加,以学政主持考试,及格者分入府州县学肄业,称为附生,为初级生员,其后年久资深有廪生、贡生等名目。
清朝童生取得生员资格的第三级考试。凡经县试、府试两级考试录取的童生,即可参加由各省学政主持的考试。因学政别称提督学院,故名。录取者即可入府、州、县学,成为生员。
明清时科举考试的方式之一。明制,两京浙江设学院,余设学道,清初因之, 后各省均改为学院, 院试由经过府试录取的士子参加,以学政主持考试,及格者分入府州县学肄业,称为附生,为初级生员,其后年久资深有廪生、贡生等名目。
官名。北魏置。出征时作为一路的军事长官,总管所部的军事事务。《魏书·显祖纪》:“诏北部尚书尉元为镇南大将军、都督诸军事,镇东将军、城阳公孔伯恭为副,出东道救彭城。”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始置,北洋政府时属国务院。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 七月二十二日公布的《临时稽勋局官制》规定,掌办开国时立功宣劳等的调查、褒扬、抚恤等事。设局长一人,审议员八人,调查员十人,
官名。后魏始置,皇帝行幸宴会,则在左右,记录帝言及宴宾客酬答。见《通典·职官三·侍中·起居》、《魏书·官氏志》。官名。北魏置,《魏书.官氏志》所载有起居令史,秩从七品上。《通典·职官三》说:“后魏始置
周朝天子登王位主持国事。《礼记·文王世子》: “成王幼,不能莅阼。”郑玄注: “莅,视也。不能视阼阶,行人君之事。”
官名。清朝西藏嘎厦所属官员之一。隶于噶伦。办理文书交际之事。设七品官三人。缺出拣选东科尔沁地明白者充补。唐古特官。清分设于前后藏,秩七品,属唐古特文官。前藏员额三人,为噶厦办事处书记;后藏员额不定,佐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收监犯有过失的人并加以感化。《周礼·秋官》: “司圜,中士六人,下士十有二人,府三人,史六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掌收教罢民。凡害人者,弗使冠饰,而加
官名。明初户部所属北京清吏司及刑部所属北京清吏司均置,各一人,从五品,协郎中掌本司事。永乐十八年(1420)随清吏司并罢。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 (978),分染坊副使置。后用为武臣阶官,属西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 (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
官名。宋置,为群牧司主官,位在制置使下,与制置使共掌内外厩牧之事,周知国马之政,而察其登耗;凡受宣诏、文牒,则以时下于院、监。大事制置使同签署,小事则遣其副使。见《宋史·职官四·群牧司》。
官名。即考功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考功郎中。官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考功郎中为司绩大夫。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