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寺卿
官名。元置,为长庆寺的主官,见“长庆寺”。
官名。元置,为长庆寺的主官,见“长庆寺”。
专差御史名。明宣德二年(公元1427年)置,其职任主要是清点军队人数,防止军官谎报空缺。御史执行清军任务,须偕同兵部官员和兵科给事中共同办理。
官名。明永乐元年(1403)改北平道为北京道,员额品秩依旧,十八年罢。详见“北平道监察御史”条。
监狱名。唐置,据《唐六典》记载,唐代于东都洛阳置河南府狱,河南、洛阳两京县亦均有狱。河南府狱与河南、洛阳两京县之狱,除由府尹和县令管辖外,并受朝廷监督,也拘系朝廷犯罪官员,因此具有中央监狱和地方监狱双
官署名。宋朝置,掌朝会、游幸、宴享司仪,文武官员自宰相、宗室亲王以下及外国使节与少数族首领朝见、谢辞,按品秩引导叙班,赞其拜舞并纠失仪之事。庆礼奉表由东上閤门掌之,慰礼进名由西上閤门掌之。北宋前期,閤
即“五计司”。
官名。金制于盂津渡置讥察、副讥察各一人,秩正八品与正九品,掌讥察奸伪。南迁后置讥察使,秩从七品;副使,秩正八品。陕西置于秦州,河南置于唐、邓、息、寿、泗五州。又置提举讥察使与副使,秩正五品与从五品;沿
爵名。战国魏置。汉朝亦置,即官大夫,第六级爵。《韩非子·内储说上》: “(吴起)下令曰:‘明日且攻亭,有能先登者,仕之国大夫,赐之上田宅。’”《史记·樊郦滕灌列传》:“赐爵国大夫。”裴骃集解引文颖曰:
道的等级之一。北洋政府时期规定,符合下述情形之一者为一等道:一是首道和地方形势紧要而又治理繁难的;二是边陲地方而又形势紧要的。
宋朝职役名。包括县吏人、公人,如前后押司、录事、前行、后行、贴司、书手等,分领各种实际事务或杂事。宋代职役的一种。包括吏员与公人,吏员初有押司、录司、录事史、佐史,后又有职级、推司、典书、副典书、手分
官名。《书钞》六九引孙绰所作《功曹参军驳事笺》说:“纲纪居管辖之任,以纠司外内,驳议弹劾,诚无所拘。然所以献可替否,扶直绳违也。”此处所述纲纪之任,虽非专指军府而言,然可知军府功曹之职亦在于纠驳献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