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寺少卿
官名。元置,为长信寺的佐官。见“长信寺”。
官名。元置,为长信寺的佐官。见“长信寺”。
官名。全称“钦命出使大臣”。清末派驻外国的高级官员。光绪元年(1875)设。初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辖,二十七年,改归外务部。三十三年始定三等制: 头等,秩一品; 二等,秩二品; 三等,秩三品。其职掌为
官名。隋朝太常寺太医署置,二员; 唐朝沿置,一员,从九品下,掌教咒禁驱邪之术。医学学官名。隋唐置,属太医署。掌教咒禁生以咒禁,以祓除邪魅为厉。唐代咒禁博士员额一人,从九品下。所教咒禁生,员额十人。古代
即“扎尔固齐”。
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国民党政府在抗战时期规定,公务员年终考绩时分数在六十分以上者,虽为考绩合格,但不予奖励,而予以留级处分。
明、清对儒学教官之别称。
官名。汉朝郡县的佐吏,为户曹的副职,助户曹掾掌民户、礼俗、祠祀、农桑等事。魏、晋多沿置。《后汉书·朱乐何列传·乐恢传》:“后仕本郡吏,太守坐法诛。”注:“《东观记》京兆尹张恂召恢,署户曹史。”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三班,拟佽飞将军等号,大通三年 (529) 定制后,改拟飙勇将军等号。
官名。魏晋南朝秘书、著作等官署多置。魏、晋八品,后不详。官名。见“主图令史”。
见“也可札鲁忽赤”。
官名。见“国舅乙室已大翁帐详稳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