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①周朝宫中小臣。掌传达王命。《礼记·文王世子》: “问内竖之御者。”郑玄注: “内竖,小臣之属,掌外内之通命者。”《周礼·天官·内竖》:“掌外内之通令。”郑玄注: “内,后六宫; 外,卿大夫也。
官名。清朝圆明园护军营之职官。掌章奏文移事务。额设二人,正三品。由总统大臣于现任总管内拣选引见充补。
官署名。宋朝置为养马机构。掌繁殖良种马匹。设于大名府、洺州、卫州、相州,共七处,以府、州通判兼领。官署名。宋代太仆寺设此监,掌厩牧车舆等事,下设左右天驷监。绍圣元年,依元丰法置此监。见《宋史·职官四·
地方官府的小吏。宋朝董嗣杲《芜湖县》诗:“国库转亏商旅瘠,县官频易吏胥肥。”
官名。宋初太常寺少卿为寄禄官,置同判太常寺为太常寺的副长官。元丰改制始以太常寺少卿为太常寺的副长官。
官名。明制,布政使之下有左、右参议,秩从四品,与左、右参政共同分司诸道,掌督粮、督册、分守。清初沿置,乾隆十八年(公元1753年)裁撤。参见“道员”。
官名。唐肃宗乾元元年 (758),始以度支郎中第五琦为诸道盐铁使,掌盐铁专卖,兼及矿冶,以聚敛军资。代宗、德宗时曾分汴东、汴西两使,后复为一使,或与转运使合为一职,称盐铁转运使,亦有以度支使兼领者。多
官署名。清末京师之审判机构。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掌京师刑、民案件审判,于重罪为二审,轻罪为终审。置厅丞一人,下设刑、民两科,各置推事六人,分掌所辖刑、民案件。设典簿厅,置典簿二人,主簿四人
官名。高昌国主客部次官,协助主客长史处理本部事务。如被派遣到诸城相监检校,则称“城令”。
官名。三国魏始置,为大臣加号,意谓与三司即太尉、司徒、司空礼制、待遇相同,许开设府署,自辟僚属。两晋南北朝因之。北周置为勋官,九命; 武帝建德四年(575),改“开府仪同大将军”。隋置为散官名号,初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