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
官署名。明清户部诸司所属之办事机构。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置。宣德十年(1435)隶户部十三清吏司。 掌理市舶、鱼盐、茶钞税课及臧罚之折收。 清顺治元年(1644)隶户部十四清吏司。各设经承一人办事。掌理矿税、芦课、鱼课及田房税契、牙帖商行当铺税、牛马猪羊落地税等项杂税、厘金。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署名。明清户部诸司所属之办事机构。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置。宣德十年(1435)隶户部十三清吏司。 掌理市舶、鱼盐、茶钞税课及臧罚之折收。 清顺治元年(1644)隶户部十四清吏司。各设经承一人办事。掌理矿税、芦课、鱼课及田房税契、牙帖商行当铺税、牛马猪羊落地税等项杂税、厘金。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署名。金朝宫师府置,正八品,掌太子冠带衣服、左右给使之事。官名。金置。属詹事院。秩正七品,掌冠带衣服、左右给使之事。佐官有侍丞,正八品。
官名。① 明朝加都御史衔的外职。如万历五年(1577)改原总督河道为总理河漕兼提督军务,一人。崇祯八年(1635)设总理南直肃、河南、山东、湖广、四川军务,一人。皆因事而特设,或随设随罢,职权甚大,地
官名。北齐置。为州刺史属官,位在典签上。州吏名。北齐置于诸州,见《隋书·百官志中》。
官名。两晋南朝中书省、门下省皆置为属吏,掌奏文案、宣诏令。北魏、北齐置于门下省,员八人。隋初沿置,文帝开皇六年(586)罢。麴氏高昌国亦置,隶门下省,仅次于门下校郎,地位较高。官名。隋置,属门下省,掌
官名。主管玉器石磬等器物制作的官员。一说为殷朝官名。《礼记·曲礼下》: “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典制六材。”郑玄注:“此亦殷时制也”,“石工,玉人、磬人也。”孔颖达疏:“玉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吏部中大夫司录上士佐官,正二命。
交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交通部为采购所辖各机关需用物品及邮电航各种材料起见,设立购料委员会。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五月三十一日公布的《交通部购料委员会章程》规定,设委员七至十一人,由部长
清朝仓场侍郎之别称。
命妇名号。明、清置,以封正、从四品官员之母。
参见“十威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