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押司”。官名。宋朝群牧司有押司官一人,临安府所属的官吏中有押司官八人,位在孔目下、贴司上,皆为一般办事官员。见《宋史·职官四·群牧司》、《宋史·职官六·临安府》。
宋朝县役名。分隶县令、县主簿、县丞。掌追催赋税及城郭征科。多以第二、第三等户充当。公人名。宋县役之一,分隶于县令、主簿和县丞,掌追催赋税公事,兼催城郭征科。一般差第二、第三等户充任。
金朝太医阶官名。二十五阶之第七阶,秩从五品上。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太医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五品上,称保善大夫。见《金史·百官一》。
唐代五个官署总称,即御史台监察、殿中、侍御史、中丞、大夫五官署。唐代李绰《尚书故实》:“台仪自大夫已下至监察,通谓之五院御史。”
官名。唐朝文官五品以上职事官、八品以上供奉官及员外郎、监察御史、太常博士,每日朝参,号常参官。宋朝指常朝日参见皇帝的高级官员,亦称朝官。指日常赴朝参的官员。唐朝五品以上的文官、两省供奉官、监察御史、员
官名。明置,为上林苑监的主官。见“上林苑监”。
官名。西周设置,见于《尚书·立政》,为掌持王用的器物或御车的仆夫。
官制用语。按班秩阶品授官,称为叙阶。唐朝有二十九阶。叙阶之法,有以封爵,有以亲戚,有以勋庸,有以资荫,有以秀孝,有以劳考,有除免而复叙者。凡应入三品五品者,皆待别制而进之,不然则否。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参谋总长,掌管青年军复员士兵的管理、教育与分配事务。设局长一人,中将级;副局长一人,少将级。局内分设二处,处下设科。处长、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科长为上校级。
官名,属中尉,掌领兵巡逻(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参看《中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