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提举市易司
官署名。北宋神宗熙宁六年(1073),改市易务置,总辖内外市易务。初设提举、同提举,后多以三司户部副使兼领。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隶太府寺,掌提点贸易货物,辖市易上、下界及诸州市易务、杂买务、杂卖场,设都提举一人领之。
官署名。宋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改京师市易务置,属太府寺。其初置提举官与同提举官,后多以三司户部副使兼领,主管货物贸易。所辖机构有市易上界、市易下界、诸州市易务、杂买务、杂卖场。参见“市易务”。
官署名。北宋神宗熙宁六年(1073),改市易务置,总辖内外市易务。初设提举、同提举,后多以三司户部副使兼领。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隶太府寺,掌提点贸易货物,辖市易上、下界及诸州市易务、杂买务、杂卖场,设都提举一人领之。
官署名。宋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改京师市易务置,属太府寺。其初置提举官与同提举官,后多以三司户部副使兼领,主管货物贸易。所辖机构有市易上界、市易下界、诸州市易务、杂买务、杂卖场。参见“市易务”。
吏职名。宋朝宗正寺、大理寺等机构置,与楷书同掌抄写文字。元朝各级官署沿置,职掌同,为候补吏职。五年无过,可升为吏。吏员名。宋于殿中省尚药局置十人,尚衣局置五人,以守阙贴司充任,掌缮写文书,其地位略低于
官名。南诏官,与坦绰、布燮同谓清平官,决国事轻重,犹唐朝之宰相。
官名。东汉置中宫署令,为大长秋的属官,主中宫请署天子数。员额一人,以宦者充任。丞、复道丞各一人,亦以宦者充任。复道丞主中阁道,所属有女骑六人。
官名。唐朝太常寺汾祠署次官,置一员,从八品上。
官名。金置,秋从五品,员额一人,掌守戍边堡,余同谋克。其副职为么忽,所属有习尼昆,挞马等。参见“猛安谋克”。
官名。辽朝大详稳司监治之官。武官名。见“大详稳司”。
官署名。清末学务大臣所辖六处之一。光绪二十九年 (1903) 设。置总办一人,帮办数人。管理专门学科学务。三十二年,并入学部。
官文书名。官员向皇帝上奏之文书。宋朝则规定在外官员除前两省、在京官员除上殿奏事和大两省外,不能用札子,只准用表状,称奏状。其末云“谨录奏闻,谨状”。状前和封面用黄纸贴事目。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管理皇室奴隶的机构。辽制,凡内族、外戚及世官之家因罪没入者为著帐郎君,其余人犯罪籍没者及各宫帐析出为皇室和亲王服役之人称著帐户,统属于著帐户司,凡皇室、亲王、近位侍从、伶官及其他杂
官名。即太仆少卿,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太仆少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