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名。清朝奏折之一种,凡以某一事件奏知皇帝之奏折即为“专折”。
官名。西晋置。统领殿中武士。见《晋书·嵇绍传》。
官名。金置,为三司所属事务官。员额二人,秩正八品。
宋朝养马机构。太宗太平兴国五年(980),置于开封景阳门外,左、右各二监,每监设监官一人。真宗咸平三年 (1000) 隶群牧司。神宗熙宁三年(1070) 并为左、右两监。元丰 (1078—1085)
主司刑狱的官府机构。一说周朝以司寇为官长。《周礼·秋官·序官》:“乃立秋官司寇,使帅其属而掌邦禁,以佐王荆邦国。刑官之属,大司寇卿一人”。小司寇中大夫二人。属官有小司寇、士师、乡士、遂士、方士等。郑成
宋代实行三舍法时累积分数以考核成绩的一种方法。在三舍法中实行等第记分法,有所谓八分为优、六分为平、五分为否的规定。分数相差二三厘者,允许作整分计算,但不得过一名,且须报请批准。所谓八分与六分,指由累积
官名。清朝管理北运河土坝之主官。隶于坐粮厅。掌漕粮车运过坝之事。每年南漕抵通,依例移驻河干,按界稽查。所辖土坝车户初为五十名,后为二十名,嘉庆十五年(1810)全裁,事归石坝经纪。
官名,汉时投马国有此官。详“弥弥”条。
泛指祠祀诸官,掌祠祀。《汉书·郊祀志上》:“长安置祠祀官、女巫。”参看“祠祀令”、“祠祀丞”、“祠祀长”等条。
参见“军机达拉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