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奏事处”。
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掌管拟选满汉双单月月选官缺,列名具奏,月官人员引见。设经承以办理事务。本处成立前,其职任分属求贤、开设两科。
官名。元代大都河间等路都转运盐使司与山东东路转运盐使司所属各盐场均置司令一人,从七品,副职有司丞一人,从八品。山东东路转运盐使司所属盐场并置管勾一人,从八品。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年间曹操置,为僚属掌管司法事务。《三国志·高柔传》:“(曹操) 以(柔)为刺奸令史,处法允当,狱无留滞。”西晋司马孚为太宰后,其府设刺奸曹,有令史。官名,东汉末年曹
官名。西汉太子太傅、少傅属官,置十六人,秩比谒者,六百石,为车马前导。官名,西汉置,为太子属官,太子出,掌在前引路。《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子太傅、少傅,古官。属官有太子门大夫、庶子、先马、舍人。
官名。高句丽国置之。《后汉书·东夷传》:“其置官,有相加、对卢、沛者、古邹大加、主簿、优台、使者、帛衣先人。”官名,高句骊国置。《后汉书·东夷列传·高句骊》:“其置官,有相加,对卢、沛者、古邹大加、主
县分职诸曹之一。晋以后西曹与功曹名异而职掌相同,均主选用。北齐与隋初之制,县府中功曹与两曹并置,以功曹为纲纪之职.西曹为分职诸曹之一。功曹既为曹名,亦为吏名;主管西曹者,北齐为西曹
王国太傅即王傅、王国傅,初称太傅,后改曰傅,俸二千石,掌导王以善,礼如师,不臣。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参看《王傅》、《王太傅》条。
官名。即膳部郎中,唐玄宗天宝十一载 (752) 改,肃宗至德二载 (757) 复名膳部郎中。
官名。清朝福建海军长官。光绪五年(1879)由福建轮船统领改置。从一品。职掌如前,督率福州船政局轮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