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金朝置。掌审定宫廷仪礼用乐。世宗大定 (1161—1189) 初,命参校唐、宋之制订立。
唐诸道临时特遣使。开元九年(公元721年)与十二年(公元724年)两度以字文融为劝农使; 广德二年(公元765年)九月,以太子詹事李岘为江南东西及福建等道知选事并劝农宣慰使。
参见“南蛮校尉”。官名。晋与南朝宋置南蛮校尉,南齐建元元年(公元479年)改称护南蛮校尉,肃荆州。三年(公元481年)省,延兴元年(公元494年)复置,建武中省。
官名。清朝理藩院所属外馆之主官。管理外札萨克年班来京人员所居馆舍之事。设一人,由都察院保送科道官充任,每年一更代。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隶理藩部。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水中大夫属官,员一人,掌津渡川渎之制,而为之桥梁。下设掌津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满语。意为“官”。
官名,金朝置,从八品,掌都堂之礼及官员参谢之仪。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明、清皆置,掌赞唱礼仪。《明史·职官三·鸿胪寺》:“鸣赞四人,从九品……鸣赞典赞仪礼。凡内赞、通赞、对赞、接赞、传赞咸职之。”《清史稿·职官二·鸿胪寺》:“鸣赞,从九品、满洲十有四人、汉二人;学
监狱名,也写作掖庭狱、掖庭诏狱。汉置,掌奉诏审理不欲公开之案件或皇帝自知无理而又欲治臣之罪的案子。《汉书·刘辅传》:“会成帝欲立赵倢伃为皇后,先下诏封倢伃父临为列侯。辅上书言……书奏。上使侍御史收缚辅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玉下大夫属官,正二命。职掌参见司玉下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