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名
清朝赐号嘉美封爵之制。雍正元年(1723)赐公爵美称十种,即忠达公、褒绩公、奉义公、超武公、雄勇公、果毅公、信勇公、建烈公、勇勤公、英诚公。乾隆十四年(1749)仿公爵赐名之例,赐侯爵美称六种,即奉义侯、恭诚侯、顺勤侯、顺义侯、昭武侯、延恩侯;赐伯爵美称十二种,即敦惠伯,义烈伯、宣义伯、襄宁伯、昭毅伯、威靖伯、襄勤伯、诚毅伯、昭信伯、懋烈伯、诚武伯、勤宣伯。凡始封公、侯、伯,由内阁撰拟嘉名,俟钦定,载入袭爵诰、敕内颁给。至于子、男仅分等次,不赐美称。
清朝赐号嘉美封爵之制。雍正元年(1723)赐公爵美称十种,即忠达公、褒绩公、奉义公、超武公、雄勇公、果毅公、信勇公、建烈公、勇勤公、英诚公。乾隆十四年(1749)仿公爵赐名之例,赐侯爵美称六种,即奉义侯、恭诚侯、顺勤侯、顺义侯、昭武侯、延恩侯;赐伯爵美称十二种,即敦惠伯,义烈伯、宣义伯、襄宁伯、昭毅伯、威靖伯、襄勤伯、诚毅伯、昭信伯、懋烈伯、诚武伯、勤宣伯。凡始封公、侯、伯,由内阁撰拟嘉名,俟钦定,载入袭爵诰、敕内颁给。至于子、男仅分等次,不赐美称。
二官均为考工令之佐官,助令行施职事。详“考工令”条。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 (978),分染坊副使置。后用为武臣阶官,属西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 (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
官名。元置,为路总管府的主官,见“路总管府”。
官署名。南朝梁少府卿下属机构,有令、丞掌之。北齐太府寺置,有令、丞,又别领别局丞。隋朝隶太府寺,有令二员、丞六员; 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隶少府监,升令品。唐初沿置,武则天垂拱元年(685) 改少
官名。见“刑部照磨”。
宋代州的审判机构之一,即州判官或推官的衙门。判官和推官之秩均为八品,不过判官的次序在前,二者或并设或单设,职掌完全一样。
宋朝学校职事名。仁宗庆历 (1041—1048)中,太学各斋设。神宗熙宁四年(1071),选上舍生担任,每经二员。徽宗崇宁元年(1102),太学外学辟雍亦设。又武学、宗学、算学、州县学皆设。掌以经术教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司圜中士六人,下士十二人,掌理聚集不良的莠民加以感化,凡为害乡里的,不让他们戴帽子,只用黑巾蒙头,罚他们服劳役。北周依《周礼》之制置掌徒中士,正二命。掌徒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
官名。简称精膳司郎中。明清礼部精膳清吏司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膳部郎中设,一人,南京礼部精膳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七年(1650)增设满
幕职名。宋置,见“点检医药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