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色库大使
官名。元至大四年(公元1311年)置诸色库,秩从八品,属大都留守司。掌修内材木及江南征索异样木材,并应办官寺斋事。设大使一人为主官,下设副使一人,司库二人。
官名。元至大四年(公元1311年)置诸色库,秩从八品,属大都留守司。掌修内材木及江南征索异样木材,并应办官寺斋事。设大使一人为主官,下设副使一人,司库二人。
官名。唐朝置为史馆官,四人,掌修国史。玄宗天宝(741—756)以后,以他官兼职史馆者为之。初入为直馆。宪宗元和(806—820)以后,改以登朝官领史馆职者充任,未登朝官为直馆。集贤院亦设,无定员,多
清代内阁内部机构。掌校阅满文本章并撰缮满文票签,皇帝出巡时,发递本报。京内外官员奏折或奉殊笔谕旨,或由军机处拟写谕旨,凡“明发”(由内阁传抄)的,交到内阁后,由本处传知各衙门抄录办理。每日发往六科的本
官名。战国秦置。朝廷派往军队中主管监察的长官。《商君书·境内》: “将军为木台,与国正监,与正御史参望之。其先入者,举为最启; 其后入者举为最殿。”
官署名。明洪武八年 (1375),因事务繁剧,于工部增置,科设尚书、侍郎、郎中各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五人,照磨二人。十三年罢。
官制用语。宋朝磨勘制度的一项规定。凡官员磨勘转官,皆有规定年限,如须四考或五考,若获朝廷特恩,得以减少一定年数,发给公据以资证明,称减年。实任年数加减年达到规定磨勘年限,即可提前转官。
清朝封爵制度之一。指应袭子侄兄弟数人分袭父兄之爵。清制,凡原系数人合并之爵,准予分袭。原属一人之爵合并者,不准分袭。
官署名。唐人谓温泉为汤,司农寺所属有庆善汤、石门汤、温泉汤,其管理机构称为监。分别称庆善监、石门监、温泉监。掌汤池及建于温泉所在地的离宫、王公汤馆的管理及附近园畦瓜果种植,先熟者供陵庙享祭之用。每监的
官名。见“参议”。
官署名。清末各省高等审判厅分设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定四级三审制,省城设高等审判厅,距省城较远的大商埠得设分厅(如天津)。设民、刑各一庭,置推事六人(一人为推事长),并典簿、主簿、录事等。管辖
官名。元于太禧宗禋院置同知兼佐仪神御殿事二人,为太禧宗禋院的副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