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书处
官署名。清末法律馆所属机构。
官署名。清末法律馆所属机构。
官名。明清土官名号之一。文职。广西、贵州等省设有,设于州或土州内。从九品。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受地方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吏部。详“土官”。文职土官名。清制,贵州省一人,置于黄平州重安司。
官类名。魏晋时,诸王若加将军开府,则置长史、司马及记室、掾属、祭酒、主簿、录事等官属。自南朝宋太宗以来,皇子皇弟虽非都督,亦置记室参军。自此以后,诸王既置国官,又别置府官。分为两个系统。据《隋书·百官
官署名。明成祖上林苑监属署之一。永乐五年(1407)置,设典署一人,正七品,署丞一人,正八品,录事一人,正九品。掌苑地内莳艺瓜菜,以供上用。嘉靖元年(1522)革典署、录事。参见“上林苑监”。官署名。
官署名。秩从九品。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隶宣徽院,掌大都转送至上都的酒材,酿造皇帝等巡幸上都所需酒食。置大使、直长各一员。
官名。殷朝始置。西周沿置。掌苑囿之官。《殷虚书契前编》卷七页二○第一片: “癸卯卜,亘贞,乎(呼) 囿往。 ”
文书名。明清下级官府向上级官府请示公务时使用的正式上行文。只能申报给直接上级,并要求上级有所批示,不得越级使用。
官名。宋置,见“宝文阁”。
外交使节在所驻国的办事机关。大使所驻的称大使馆;公使所住的称公使馆。外国在中国设使馆,中国在外国设使馆,均从清朝末年开始。见《清史稿·职官六》。
北洋政府时期违反《临时约法》的各种非法议会之一。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四月二十四日,临时执政段祺瑞下令,谓“法统”已成陈迹,制宪应早实现。五月一日公布《国民代表会议筹备处条例》。依此条例制定的《
官名。商朝天子六府之一。《礼记·曲礼下》:“天子之六府,曰司土、司木、司水、司草、司器、司货,典司六职。”郑玄注:“司货,丱人也。”孔颖达疏:“司货,六也。于周为丱人。言矿器未成者也。掌金玉锡石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