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门下吏名。汉置,见《隶续》一九《尉氏令郑季宣碑阴》,其地位低于记室史,参见“县记室掾”。
官名。西晋置,掌管马、牛的牧养。分设左、右、中,六品。北魏沿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五品中,二十三年职员令未载。官名。晋朝有左、右、中典牧都尉,掌管牧畜方面的事物,属太仆。魏置典牧都尉,
官名。同“宪盗”。战国秦置。掌追捕盗贼的小吏。《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 “害盗别徼而盗,驾(加)罪之。”
宋朝签书判官厅公事省称。官名。签判是“签书判官厅公事”的简称,掌诸案文移事务。宋朝,在各州府选派京官充任判官时称签书判官厅公事,简称签判。宋代高承《事物纪原六·签判》:“宋朝之制,诸州府幕官大藩镇以京
官称。北魏指由太守兼任本郡都督,管理军务。《北齐书·封隆之传》:“魏朝以河内要冲,除隆之龙骧将军、河内太守,寻加持节、后将军、假平北将军、当郡都督。”
使职名。唐玄宗时已置,天子出,主置顿储供,有副使、判官。天宝十五载(756) 六月车驾次马嵬驿,诛杨国忠等后,以韦谔为御史中丞,充置顿使; 旋以监察御史宋若思为御史中丞充置顿使,发扶风郡。昭宗乾宁二年
选举制度用语。①东汉指乡闾评议,主要由大族名士控制,如许邵主持的汝南月旦评等。东汉时期以察举征辟为主要仕宦途径,而清议则是察举征辟的根据。② “中正”设立后,清议成为降品的代称。《晋书·阎缵传”:“(
官名。金朝置,系文职正五品中之封阶,为四十二阶之第二十二阶。元朝袭之,升为正四品,宣授。明朝为文职正四品之升授,属四十二阶之第十八阶。清朝为文职正四品之封赠,属十八阶之第七阶。另,清初武职中属八旗者正
官名。宋置,为引进司长官,掌臣僚、蕃国进奉礼物及引导外宾之事。其佐官为副使。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原为兼差,三十四年改为专差。二人,正七品,由各司实缺小京官奏补,任期三年。掌分管两监狱卒,稽查所监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