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军都统所
官署名。辽朝北面行军官。辽各路兵马皆设司管辖,有征伐,则临时调遣,由朝廷派大员指挥,称都统或行军都统,设衙则称行军都统所。都统下设副都统、都监、监军、监战等职。
官署名。辽置,属北面行军官,设行军都统、副都统、都监以掌理行军事务。
官署名。辽朝北面行军官。辽各路兵马皆设司管辖,有征伐,则临时调遣,由朝廷派大员指挥,称都统或行军都统,设衙则称行军都统所。都统下设副都统、都监、监军、监战等职。
官署名。辽置,属北面行军官,设行军都统、副都统、都监以掌理行军事务。
官名。晋武帝置,九嫔之一,位视九卿。南朝沿置。十六国后赵亦置,员一人,位视上公。唐玄宗开元(713—741)中于妃下置,为六仪之首,掌教九御四德,率其属以赞后礼,正二品。宋朝置于贵仪下,属“嫔”,正二
官名。即掖庭丞。官名,金朝置。为掖庭局副长官,佐令掌皇后宫事务。见《金史·百官二》。
官名。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1390)于中、左、右、前、后五军断事司分置,每司设一人,正七品,分理军中刑狱。建文(1399—1402)中革。参见“五军断事司”。
官名。清朝西陵工部衙门之主官。乾隆元年 (1736) 设,一人,驻易州。下设员外郎六人,主事二人,笔帖式二人,经承二人及守库把总、巡兵、匠役等员役。掌陵寝岁修工程之事及祭器、祭物之供给。宣统三年 (1
官名,汉置,意即副长史,唯司空有此官。《后汉书·百官志》:“属长史一人,千石。”属,副也。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六班,拟武毅将军等号; 大通三年(529)定制后班阶略提高,改拟忠勇将军等号。
官职制度文书。又称“勋案”、“勋簿”。北魏时记载将士军功勋劳的文簿。由主将在每次战事结束后将部属的勋劳记于黄素之上,注明所立战功应授的阶数。勋书上原来只列姓名、阶级数,不记载所属单位,肃宗时因窃冒军功
官制用语。明清指翰林院庶吉士肄业期满后,不留翰林院而正式任官吏之称。参见“庶吉士”。清制,翰林院庶吉士肄业三年期满,通过甄别考试,谓之散馆。考试场地初在体仁阁,后在保和殿。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以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朝审录囚,复核大理院各裁判厅、局并直隶察哈尔左翼、两广、云、贵刑事民事各案件。置郎中四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朝审录囚、
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八月十八日对德宣战时设置京畿警备司令维持京师治安, 民国八年(公元1919年)裁撤,改设京畿卫戍总司令。依照同年十一月十九日公布的《京畿卫戍总司令部组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