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任
民国时期文官任用方式之一。荐任官低于特任、简任,高于委任。北洋政府规定,在特任官之下,分文官为九等,第三、第四为荐任官,荐任官属于国务院或直属国务总理的,其任免和叙等均由所属长官经由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执行; 属于各部或直属各部总长的,其任免和叙等均由各部总长经由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执行。国民党政府规定由主管长官呈荐任命者为荐任官,如各部的科长、各省的县长属之。荐任官按其薪俸的不同,又分为十二级。
民国时期文官任用方式之一。荐任官低于特任、简任,高于委任。北洋政府规定,在特任官之下,分文官为九等,第三、第四为荐任官,荐任官属于国务院或直属国务总理的,其任免和叙等均由所属长官经由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执行; 属于各部或直属各部总长的,其任免和叙等均由各部总长经由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执行。国民党政府规定由主管长官呈荐任命者为荐任官,如各部的科长、各省的县长属之。荐任官按其薪俸的不同,又分为十二级。
官名。辽置,见“先锋使司”。
教育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目的为审议学术文化事业及促进高等教育设施。其具体任务为:一、审议全国各大学的学术研究;二、建议学术研究的促进与奖励;三、审核各研究院所研究生的硕士学位及博士候选人的资格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掌皇帝宫帐马匹之事。官署名。辽置,掌领内外厩马,属北面诸厩官。以总领内外厩马为主官。
官署名。明朝军事机构。其主要职责在拱卫京师守护宫禁。分上直卫亲军与非亲军卫。上直卫亲军有南、北京卫,不隶于五军都督府,非亲军卫有隶五军都督府与不隶五军都督府之别。设官品秩均与诸卫同。参见“卫”。官署名
官名。简称江南司员外郎。①清朝户部江南清吏司之副长官。佐理司务。然而亦有受堂官指派主稿或掌印,实领司事者。设满洲三人,汉一人,皆从五品。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②清初刑部江南清吏司副长官。顺治元年
即“太子太保”。见“宫衔”
官名。隋文帝置司勋员外郎,隋炀帝改为司勋承务部。掌官吏勋级。见《通典·职官五·吏部尚书》。
即“小吏部下大夫”。
官名,汉时东海中有狗奴国,其长官叫狗古智卑狗。类似中国的相、宰相。《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南夷传》:“其南有狗奴国,男子为王,其官有狗古智卑狗。”
学校名。朱元璋建国前各地守臣已有置者。洪武八年 (1370) 诏令于全国民间各坊厢均置。选年老生员为师,令十五岁以下幼童入学,教读《百家姓》、《千字文》及小学、经史、历算等。并曾一度令读《大诰》及冠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