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诗词>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荐举

荐举

选官制度。又名察举、保举、举保。分聪明正直、贤良方正、孝悌力田、儒士、孝廉、秀才、人才、耆民、明经、文学等名目。汉制: 公卿或州郡地方官员须向皇帝推荐人才。凡得荐者,或由皇帝亲询,以观其能,量才使用; 或即委以官职; 或待诏候补。隋、唐后渐为科举所代,不再成为选官主要途径。明洪武六年(1373)太祖朱元璋罢科举后,一度复盛。除由官员推荐外,被荐者亦可转荐,皆具名礼部,再由礼部送吏部任用。十七年复科举,两途并行。建文(1399—1402)、永乐(1403—1424)后,科举日重,此途名存实亡。


推举贤能者任官的制度。春秋时期,列国的执政,多以宗族充任,外人极少受到重用。秦国的宗法限制较少,其本族人受重用者远不如外人为多,而且敢于从下层人物中举用人才,如穆公时对于以“五羊之皮”赎取而来的百里奚的任用,即为显例。战国时,列国荐举之风已很盛行,卿大夫及接近国君的人都可以直接向国君推荐贤能之士。《战国策·齐策》记“淳于髡一日而见七人于宣王”,秦代沿用荐举之法, 并规定荐主与被荐者彼此要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荐举之法有二:其一是根据皇帝诏令所规定的科目,由中央及地方高级官员向朝廷推举人才,称为察举;其二是相当于前代的荐举,称为直接荐举。此种直接荐举,被荐者可以是吏,也可以是民,不过都要具有某种专长。荐举后或者加以考试询问再任用,或者直接任用。魏晋南北朝时门阀势力强盛,用九品中正制来荐举人才。隋文帝废九品中正制,诏京官五品以上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两科来察举士人。唐代仍沿用直接荐举制度,如《旧唐书·李藩传》记李藩“曾祖至远,天后时李昭德荐为天官侍郎,不诣昭德谢恩,昭德怒,奏黜为壁州刺史。”唐末至五代荐举制度趋于淫滥。宋辽金元诸代亦行荐举之制。自唐宋以来,举主与被举者连坐之法应用益广,至明清时遂完全实行有严密制度的保举之法。参见“保举”。

猜你喜欢

  • 登第

    科举考试录取时须评定等第,因称应试合格为登第,亦称及第。

  • 茶盐道

    官员。清朝道员之一。设于四川,掌茶、盐生产及销售事。详“盐法道”。

  • 汉人行宫都部署院

    官署名。辽朝置。又称“汉儿行宫都部署院”、“南面行宫都部署司”。总领诸行宫汉人之事。设都部署、副部署等职。

  • 殿前转献官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辛酉十一年(公元1861年)二月,在洪仁玕总理朝政时期,天王下过“自西以下听东令”的诏令,以幼东王为殿前转献官,凡一切奏章非经幼东王盖印不得进呈天王,发令亦由幼东王转颁。不过当

  • 乐官

    周朝已有乐官,掌管音乐。《诗·周颂·瞽》:“有瞽有瞽,有周之庭。”毛传曰:“瞽,乐官也。”《汉书·艺文志》:“汉兴,制氏以雅乐声律,世在乐官,颇能纪其铿锵鼓舞,而不能言其义。”

  • 中舍

    即“太子中舍人”省称。明太祖洪武 (1368—1398) 初曾定为东宫官名,十五年罢。

  • 供府令

    官名。北齐置。见“供府署”。

  • 尚书郎

    官名。西汉武帝时常以郎官供尚书署差遣,掌收发文书章奏庶务,后渐成定制,成为中朝常设官职,员四人,一主匈奴单于营部,一主羌夷吏民,一主户口垦田功作,一主钱帛贡献委输,分隶诸曹尚书。东汉置三十六员(或说置

  • 三甲

    官制用语。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0) 将所录取的进士分为三等,分称第一、二、三甲,此年第一甲取二十八人,第二甲取一百五十七人,第三甲取五十四人,三甲人数反少于二甲。太宗端拱元年(988) 、二年取

  • 官位

    官员的职位。《史记·日者列传》:“才贤不为,是不忠也,才不贤而托官位,利上奉,妨贤者处,是窃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