舰长
军官名。北洋政府改清末新军海军各舰管带为舰长,以校官充任。下设副长(中、少校或上尉)一人,协长(少校)一人,航海正(上尉)一人,航海副(上、中尉)一至二人,枪炮正(上尉)一人,枪炮副(上尉)一人,鱼雷正(上尉)一人,鱼雷副(上尉)一人,轮机长(轮机中、少校)一人,轮机正(轮机少校或上尉)一至二人,轮机副(轮机上、中尉)一至二人,军需正(一等军需官)一人,军需副(一、二等军需官)一至二人,军医正(一等军医官)一人,军医副(一、二等军医官)一至二人,书记官(尉官相当文官)一人。
军官名。北洋政府改清末新军海军各舰管带为舰长,以校官充任。下设副长(中、少校或上尉)一人,协长(少校)一人,航海正(上尉)一人,航海副(上、中尉)一至二人,枪炮正(上尉)一人,枪炮副(上尉)一人,鱼雷正(上尉)一人,鱼雷副(上尉)一人,轮机长(轮机中、少校)一人,轮机正(轮机少校或上尉)一至二人,轮机副(轮机上、中尉)一至二人,军需正(一等军需官)一人,军需副(一、二等军需官)一至二人,军医正(一等军医官)一人,军医副(一、二等军医官)一至二人,书记官(尉官相当文官)一人。
见“三京留司御史台”。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见“京畿卫戍司令部”。
官名泛称,犹言各曹掾史。掾为曹的正长官,主曹事,史为曹的副长官,佐掾行职事。《汉书·朱博传》:“入京兆,历曹史列掾。”
官名。唐朝少府监织染方署次官,武则天垂拱元年(685)去方字。参见“织染丞”。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随路诸色民匠都总管府下,掌仁宗潜邸工匠。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满语。又作“大”。意为“头目”、“首领”。常用作官名。
官署名。隋朝始置,为秘书内外三阁之一,兼具庋藏、校理和著述职能。唐太宗贞观三年(629)于中书省置,以修五代史,十年史成即罢。
官名。南朝梁公、侯国置,掌府第警卫。参见“典卫令”。
官名。清末总检察厅属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六人,正五品,奏补。分任本厅检察事宜。
即“举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