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书艺局
官署名。宋朝置、隶翰林院,掌书写诏命及供奉书籍、笔墨、琴弈等。设待诏、艺学、书学、祗候、学生等。
官署名。宋朝置、隶翰林院,掌书写诏命及供奉书籍、笔墨、琴弈等。设待诏、艺学、书学、祗候、学生等。
官名。清末地方最高司法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置于东三省。宣统二年(1910),各省均由提刑按察使改置。每省一人,正三品、简任。掌承法部及本省督抚之命,管理本省司法行政事务并监督各级审判厅、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班,拟先锋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 改为渡河将军。
僧官名。明清置,属僧录司。秩从六品,左右各一人。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协领”。
官名。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所属有左府上士,正三命;左府中士,正二命。《周礼》无此官。《唐六典》说:“晋少府属官有左右藏令。东晋御史九人,各掌一曹,有库曹御史。后复分库曹置外左库、内左库。宋文帝省外左库
官署名。战国秦置。县级管理手工业的机构。《睡虎地秦墓竹简· 工律》: “县级工室听官为正衡石嬴 (累), 斗用 (桶)、 升。”
官名。同“典命”。周朝置。掌诸侯群臣爵秩等级。《大戴礼记·朝事》: “是故古者天子之官,有典命官掌诸侯之仪”,“以等其爵,故贵贱有别,尊卑有序,上下有差也。”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周王所用的弓弩矢箙,赞助周王行射仪。《周礼·夏官》: “缮人,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掌王之用弓弩矢箙矰弋扶拾。掌诏王射,赞
即用来奖赏军功的爵位,春秋战国时已有,而秦国最完善,汉沿其制。《汉书·百官公卿表上》:“爵,一级曰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庭长,十一右庶长,十二
官名,掌管库藏的小官。《礼记·枟弓下》:“所举于晋国,管库之士七十有余家,生不交利,死不属其子焉。”注:“管库之士,府、史以下官长所置也。举之于君,以为大夫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