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雍录
即辟雍学录。见“辟雍”。
即辟雍学录。见“辟雍”。
吏员名。清置,见“掌醢署署正、署丞”。
又称“锡命”。春秋时期君主对臣子赏锡物品、爵位或官职的命令。《左传·成公十三年》: “君来赐命曰: ‘吾与女伐狄’。”
殷朝军队编制名。由王室贵族子弟组成。《甲骨文合集》第三三○一七片: “己亥贞,令王族追旨方”。商代前期王室的基本军事组织。见“族军”。
官名。清末置,为法部的副长官,见“法部”。
官署名。清朝户部诸司及工部节慎库所属机构。顺治 (1644—1661) 中置,分掌出纳款项之事。
唐宋时解试取中后的士子,由主考部门解送至尚书省应礼部试,称为发解。
女官名。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政尚书内省官制置,职事仿兵部。
城、镇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清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其中规定,城指府厅州县治所的城厢地方,镇指人口在五万以上的村庄屯集地方,与乡同为县以下的行政区划。北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见“统管”。
杂任职名。唐于少府监置四十二人,为内作所属的工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