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明行修科
贡举科目名。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设,命升朝文官各举一人应试,试法同进士科,及第者授官优于进士。四年,令必须特诏,方许奏举。绍圣 (1094—1097) 中废。
科举常科科目之一。宋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 设置, 命文官中的升朝官各荐举一人应试,试法同进士科,及第后授官则优于进士。元祐四年(公元1089年)改为必须特诏方许奏举。此科之设,其用意在于反对新法,哲宗亲政后即行罢废。
贡举科目名。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设,命升朝文官各举一人应试,试法同进士科,及第者授官优于进士。四年,令必须特诏,方许奏举。绍圣 (1094—1097) 中废。
科举常科科目之一。宋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 设置, 命文官中的升朝官各荐举一人应试,试法同进士科,及第后授官则优于进士。元祐四年(公元1089年)改为必须特诏方许奏举。此科之设,其用意在于反对新法,哲宗亲政后即行罢废。
官名。清朝奉天府之主官。顺治十四年 (1657) 设,一人,由满人充任,正三品。掌理留都治化与其禁令,小事决之,大事以闻。乾隆二十七年(1762),始受盛京将军节制。三十年,改派盛京五部侍郎兼管。光绪
科举制科之一。五代后周世宗时始设,属于吏治类科目。宋太祖时沿置,不论前资、现任职官或是黄衣草泽之士, 均许应诏对策。
官制用语。宋朝磨勘制度的一项规定。凡官员磨勘转官,皆有规定年限,如须四考或五考,若获朝廷特恩,得以减少一定年数,发给公据以资证明,称减年。实任年数加减年达到规定磨勘年限,即可提前转官。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皇太后宫设左、右护卫,左护卫太保统领左护卫。掌皇太后宫护卫事。 耶律独攧为皇太后左护卫太保。 (《辽史·耶律独攧传》)
即“小吏部下大夫”的省称。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司均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署名。金朝置。属宣徽院。掌宫中閤门之禁。设令、丞领司事。世宗大定二年(1162)改为局。参见“宫闱局”。
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修理道路事项。
官制用语。即以银铸成印章,在印柄系青色的绶带,其印文作“某官之章”,标志一定官阶,规格在金印紫绶下。汉朝亦称银印青绶,规定吏秩二千石以上服用。西晋后将印文作“某官之章”者称银章,一般不再与银印混称,晋
官名。三国魏置。《三国志·王凌传》裴松之注引《魏书》: “(令狐)愚字公治,本名浚,黄初(220—226)中为和戎护军。乌丸校尉田豫讨胡有功,小违节度,愚以法绳之。”官名,三国魏置,掌领兵执法、除奸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