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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染署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并司织、司染二署置,改隶少府监。唐初为织染方署,隶太府寺,太宗贞观元年(627)复隶少府监,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少府监为尚方监,织染方署则去方字,为织染署,掌织絍、染色杂作,供皇帝、皇太子及百官冠冕与绵织物等,令一员、丞二员,另有监作、典事等。北宋初存其名而无职司。金朝少府监置,有令、丞、直长,掌织维、色染诸供御及宫中锦绮币帛纱谷。


官署名。隋唐皆置,属少府。掌供冠冕、组绶及织紝、色染等。其官有令一人,正八品上;丞二人,正九品上。见《新唐书·百官三·少府·织染署》、《通典·职官九·少府监·织染》。金代也置织染署,掌织紝、色染、供御及宫中锦绮币帛等物。其官有令,从六品;丞,从七品,直长,正八品。见《金史·职官二·织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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