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匠都提领所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七品,设于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掌人匠词讼。置都提领一员。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七品,设于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掌人匠词讼。置都提领一员。
犹言“骑兵”。《三国志·魏书·钟会传》:“令骑士从陆道,步兵从水道顺流浮渭入河,以五日可到孟津,与骑会洛阳。”秦汉的地方兵种之一。骑士即骑兵,西北边郡产马地区多用之。《史记·灌婴列传》记文帝三年(公元
清代内阁内部机构。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设立,专为皇帝催办、检查和汇报各部院衙门执行上谕的情况。凡交部议复事件,按日记档,俟各部院移会到时,分别已结、未结,每月汇奏一次,称为“月折”;又军机处每日
武官名。明初五军营、三千营各置掌号头官二人,地位在提督内臣、武臣之下。
官署名。辽朝置。又称“长宁宫汉人行宫都部署司”。掌长宁宫汉人兵马之政。设都部署、副部署、同知等职。
官名。北魏末置,佐中军大都督掌管中军。《魏书·侯渊传》: “(尔朱荣) 以渊为中军副都督,常从征伐,屡有战功。”
官名。东汉置,为杂号将军,统兵出征。三国魏、吴沿之,魏许定任职时,曾都督徼道虎贲。魏、晋皆四品。十六国前赵、后凉、北凉亦置。南朝宋列为五威将军之一,四品。北魏刘尼任职时典禁兵宿卫。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
官名。清末陆军部军衡司之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由副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掌军衡司事。
①少数民族首领的称号。汉魏南北朝时的匈奴、乌丸、鲜卑及稍后的契丹等少数民族首领皆有此称。多由推举产生,任期有一定限制。《魏书》:“(乌丸)常推募勇健能理决斗讼相侵犯者为大人,邑落各有小帅,不世继也。”
官名。北魏置,负责皇帝的禁卫。多由宗室或鲜卑拓跋族人充任,是皇帝左右的亲信之职。北魏太和十七年(493)官品令为从四品上,太和二十三年官品令无此职。武官名。北魏置,领羽林以掌宿卫。《魏书·刘尼传》:
官名。金朝置,系文职正五品中之封阶,为四十二阶之第二十二阶。元朝袭之,升为正四品,宣授。明朝为文职正四品之升授,属四十二阶之第十八阶。清朝为文职正四品之封赠,属十八阶之第七阶。另,清初武职中属八旗者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