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奏房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门下省置,掌有关章奏之事,以本省属吏领之。
宋代门下省吏员办事诸房之一。《宋史·职官志一》说:“门下凡分房十……曰开拆房,曰章奏房,曰制敕库房,亦皆视其名,而受遣文书、表状,与供阅敕令格式、拟官爵封勋之类。”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门下省置,掌有关章奏之事,以本省属吏领之。
宋代门下省吏员办事诸房之一。《宋史·职官志一》说:“门下凡分房十……曰开拆房,曰章奏房,曰制敕库房,亦皆视其名,而受遣文书、表状,与供阅敕令格式、拟官爵封勋之类。”
官名。汉朝时西域龟兹等国置,员一人。官名,汉时西域龟兹国有此官,主要负责抵御匈奴的入侵。见《汉书·西域传·龟兹国》,参看“却胡君”条。
官名。① 南朝宋、梁置。在皇帝、诸王及州郡长官左右担任侍卫及洒扫铺设等职。地位较低,多由寒人充任。北朝在皇帝左右的斋帅地位较高,常兼任其它较重要的官职。《魏书·李灵传》:“(李翼)初为荡寇将军、斋帅,
即官寺、官署衙门、官吏办公之处。《后汉书·蔡邕传》:“今灾眚之发,不于宅所,远则门垣,近在寺署,其为监戒可谓至切。”
官名,辽置。内侍省官员。职掌不详。内官名。辽置左右承宣使。属南面官中的内侍省,掌宫中传达之事。
太平天国提升官员的制度。太平天国实行保升奏贬制度,其制分为定期的与不定期的两种: 定期保升与奏贬,每三年举行一次,监军以下各官,只准上级保升、奏贬下级,而钦命总制可由各监军保升、奏贬;朝内官丞相、检点
官名。又称“州部之吏”。战国始见。地方州长的部属小吏。《韩非子·显学》: “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五蠹》: “州部之吏,操官兵,推公法而求索奸人。”陈奇猷注: “州部之吏为地方小官”,“即州
宦者官署。北齐置,属长秋寺园池属。设丞。
官立学校。北魏孝文帝时西兖州刺史高佑仿郡国太学,于所属县立之。
官名。国有铁路在民国初年北洋政府时期均设有督办一人,如汉粤川铁路。国民党政府时期,为便于督促未成铁路建筑工程的进行并监管该路已成部分的行车、修养、执行借款合同范围内职权起见,亦派督办一人,分别驻扎该路
吏名。金朝始置,掌诸仓、草场之钱粮帐目。岁收一万石以上之仓设二人,草场设二人。元朝沿置,凡与钱粮有关之仓、库、务中均设有,员额不等,任满后可转为司吏或典吏。明朝负责税务之衙署亦设有。清朝为地方吏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