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海道提刑按察司
见“福建广东道提刑按察司”。
见“福建广东道提刑按察司”。
清朝捐纳事例之一。乃加捐诸名目之合称。捐纳官或非捐纳官,于序补之本班上输资若干,使班次较优,铨补加速,故有此称。乾隆 (1736—1795)以前,正途铨补不甚壅滞。道光 (1821—1850) 中始增
官名。晋始置,掌医药之事。南朝宋与梁陈以及北齐均沿置之。
官名。金朝置,属宫师府。位在司经之下,掌经史图籍、笔砚等事。秩正九品。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刑部置,掌命官叙复之事。
宦官名。北齐置,长秋寺中宫仆署次官。
官署名。明洪武十七年(1384)始置,为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设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二十八年改设太监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人,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五品,典簿一人,正六品,又设长
官名。唐朝肃宗乾元元年 (758) 始设,为司天台属官。额一人,正五品上。系春、夏、秋、冬、中五官正之一,掌司四时,司其方之变异。宋朝沿置。初属司天监,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属太史局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九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即“奚监军”。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司仓次官(一说司仓置中大夫,此职为司仓中大夫属官),佐司仓下大夫掌各种谷物的贮存、保管、加工、使用和借贷。员一人,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