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诗词>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禁卫军训练处

禁卫军训练处

官署名。清末禁卫军训练大臣衙署。光绪三十四年(1908),始设禁卫军训练大臣。宣统元年(1909)置衙署。掌禁卫军的训练与管理事宜。置训练大臣三人,军咨官六人,执事官十人。下设军械、军法、军需、军医四科,各置监督一人及科员等。宣统三年(1911)改为司令处。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四年 (公元1908年) 十二月初三日谕令贝勒载涛、毓朗、陆军部尚书铁良充任专司训练禁卫军大臣,筹办禁卫军。宣统元年 (公元1909年) 正月二十四日准奏,参照各省督练公所及镇司令处之制,在京师设立禁卫军训练处。禁卫军成立后,由监国摄政王统辖,代替原新军第一、第六两镇的轮流守卫宫禁的任务。禁卫军暂定编练步队二协,马队一标,其编制与新军同。兵士由驻队各旗营分期选送。开办初期从第一镇选调步队一标、马队一营作为编练基础。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定设训练大臣三人,掌全军的政令;军咨官六人,执事员十人,掌章奏文移,兼稽查四科事务;书记员五人,绘图员二人,印刷员、收支员、庶务员、递事员各一人;军械、军法、军需、军医四科监督各一人,科员十五人,分理各科事务。

猜你喜欢

  • 典北牢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北王府典官之一,掌监狱。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总制。

  • 民事司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司法部。以司长为主官,掌理下列事项:一、民事事项;二、非诉讼事件;三、民事诉讼审判和检察事务;四、公证事项;五、户籍登记事项。

  • 风烈将军

    官名。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 (525)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二班。陈沿置,拟七品,比秩六百石。

  • 巴牙喇甲喇额真

    满语官名。武职。位在“巴牙喇纛额真”之下。后金天聪八年(1634)改称“巴牙喇甲喇章京”。清顺治十七年(1660)定“巴牙喇甲喇章京” 汉译名为“护军参领”。

  • 保安郎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医官阶官名,改榷易副使置,从七品。医官阶官名。宋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改榷易副使为保安郎,作为医官阶官,秩从七品。

  • 丞相长史

    官名。西汉文帝始置,员二人,或增为三人,秩千石。丞相府幕僚之长,协助丞相署理相府诸曹,监领府事,并可出席朝议,参与重大案件的会审,奉诏干预地方事务等。哀帝至东汉改名大司徒长史、司徒长史。三国两晋南北朝

  • 谷仓督

    官名。见“太仓署令丞”。

  • 判司农寺事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二人,以两制或朝官以上充任,主管司农寺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复以司农卿为司农寺长官,遂罢。官名。宋初司农寺卿与少卿为寄禄官,司农寺置判寺事二人,以两制、朝官以上充

  • 少常

    太常少卿省称。

  • 陛见

    臣下谒见皇帝称陛见。如《后汉书》载周党曾“陛见帝廷”。清朝指外省大臣到京。各省布政使、按察使、每届三年,应奏请进京陛见。奏请未获准者,次年以后每年复行奏请。若奉旨允准或不令来京,俱自行报部,如逾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