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制用语。宋朝称正授吏人为正名。非正授者,则带守阙、私名等名目而行其职。流外吏人必须至正名后,始许按一定选限出官。如门下省甲库令史,补正名后,八选可出为县主簿、县尉。
官名。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五月丁亥,改礼部为司宗时,由原礼部旅下士改名,为春官府司宗中大夫属官,正一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职掌参见“司宗上士”。
官名。北齐置。见“典农署”。
文书名。最初只作为一般书札。《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右师不敢对,受牒而退。《汉书·路温舒传》:“取泽中蒲,截以为牒。”至唐,始定为官府文书,属上行文之一种。唐制,凡下之上达,其制有六,牒为其一,乃
即洛阳县尉之一。详“孝廉左尉”条。
官名。北魏置。掌东宫的营建事务。卢同自司空谘议参军兼司马迁此。见《魏书·卢同传》。
见“崇文门监督”。
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九品下,称挈壶郎。见《金史·百官一》。司天翰林官阶官名。金始置,秩正九品下。元沿置,升秩为正八品。
官名。三国吴孙休永安五年 (262)分御史大夫置。《三国志·孙休传》: “廷尉丁密、光禄勋孟宗为左、右御史大夫。”唐中宗神龙元年(705)改右肃政大夫为右御史大夫,为右御史台长官,掌监察地方文武官僚,
官名。清末民政部之次长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改巡警部侍郎设。正二品,左、右各一人。佐尚书执掌本部一应事务。宣统三年(1911),改副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