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乐署
清朝乐部所属之机构。掌管郊庙祠祭奏乐事务。乾隆十九年(1754)改神乐所置,设署正,署丞为长官。下设协律郎五人,司乐二十五人,乐生一百八十人,舞生三百人。宣统三年(1911)并入典礼院。
官署名。清置,属乐部,掌祠祭的乐章乐舞。其官有署正、署丞、协律郎、司乐等。见《历代职官简释》。
清朝乐部所属之机构。掌管郊庙祠祭奏乐事务。乾隆十九年(1754)改神乐所置,设署正,署丞为长官。下设协律郎五人,司乐二十五人,乐生一百八十人,舞生三百人。宣统三年(1911)并入典礼院。
官署名。清置,属乐部,掌祠祭的乐章乐舞。其官有署正、署丞、协律郎、司乐等。见《历代职官简释》。
爵名。春秋时郑国置。相当别国的“中大夫”。《左传·昭公七年》:“朔于敝邑,亚大夫也; 其官,马师也。”
官署名。清末置,掌海军统计事务。内部分设会计、统计两科。
官署名。为北洋政府时期组成国会的两院之一。参见“第一届国会”。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职内置,北周沿置。天官府计部中大夫属官,掌赋税等国家各项收入的帐簿,定期与掌出上士所管的财政支出帐目核对,以掌握国家所存资财。设掌纳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
武官名。明初五军营、三千营各置掌号头官二人,地位在提督内臣、武臣之下。
官名。相传夏朝所置。掌宣布政令。《尚书夏书·胤征》: “遒人以木铎徇于路。”孔安国传: “遒人,宣令之官。”《左传·襄公十四年》: “故《夏书》曰:“遒人以木铎徇于路,官师相规,工执艺事以谏。’”木铎
宋朝宫观官名。神宗元丰五年(1082)置,以诸司使以上武臣充任。参见“宫观官”。
国民党政府官员任用方式之一。聘任官在机关的组织法中多不定名额,也不须经过铨叙。如各高级机关中的顾问、参议和咨议,与各部会等的专门委员、专员等均属此类聘任人员。有时聘任人员也有经中央政治会议议决的,例如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初孙策置,孙权曾行之。见《三国志·吴主传》。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左武伯中大夫左骁骑率上士佐官,正二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