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为御史大夫丞的简称。御史大夫,秦置,汉沿置,位上卿,银印青绶,掌副丞相,有两丞,一曰御史大夫丞,掌佐御史大夫行副丞相事。一曰中丞,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十五人,受公卿奏事
官名。北齐置,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八品。武官名。北齐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正八品下。
汉朝封建国家为控制军队,令士卒互相担保的凭信。《汉书·冯唐传》: “士卒尽家人子,起田中从事,安知尺籍伍符? ”颜师古注引李奇曰: “伍符,军士五五相保之符信也。”又引如淳曰: “伍符亦什伍之符,要节
官名。战国置。县级行政机构佐官,掌一县军事,逐捕盗贼。秦汉沿置,大县设左、右尉,小县多为一人,都城所在县或设多人。秩四百石至二百石,由中央任命。自有治所主要属吏有尉史、尉从佐。三国魏同。晋以后,京师畿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六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即“督捕清吏司”。
泛指门下官吏,汉朝中央及地方长官均有门下吏,后世沿置。东晋和南朝州的军府也置功曹、主簿、录事、防阁等门下吏。汉代至南北朝谓郡县亲近之吏。门下又称閤下,为府长官治事之所。汉代官府正门一般不轻易开启,府内
晋代监察官吏的八种规定。泰始四年(公元268年)武帝颁布《察长吏八条》,其具体内容据《晋书·武帝纪》记载,分为“能否十条”和“长吏八察,”能否十条为:“田畴辟,生业修,礼教设,禁令行,则长吏之能也;人
指居其位而不治其事,食其禄而不尽其职的官吏。《汉书·朱云传》:“云曰:今朝廷大臣,上不能匡主,下亡以益民,皆尸位素餐。”
清朝编户头目。顺治(1644—1661)初年于州县城乡十户立一牌,设牌长; 十牌立一甲,设甲长;十甲立一保,设保长,亦称保正。由士民公举诚实识字及有身家之人充任。三年一更代。岁给门牌,依时更换,并司查